全國外送產業工會今(8)日表示,立法院今年1月三讀通過《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管理法》,原意是透過制度設計,保障外送員、合作商家與消費者權益,避免平台業者恣意擴權、轉嫁風險。然而,法案尚未正式上路,Uber Eats卻以外送專法為由,宣布調漲合作店家服務費,恐讓法律保障精神遭到扭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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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ber Eats調漲店家服務費 工會:壓縮生存空間

工會指出,Uber Eats 近日以「美食外送商家服務費用調整通知」為題,發信給合作店家,聲稱因應外送專法預計於7月中旬施行,平台必須調整收費機制,以反映重大成本變化並維持營運效率。信中並宣布,自今年7月21日起,全平台美食外送商家合作夥伴抽成將一次性調漲2.5個百分點,服務費率上限則設定為35%。

工會批評,所謂「上限」並不代表合理,所謂「調整」也不代表正當。當平台已掌握流量入口、交易通路與用戶資料,商家實際上缺乏對等談判能力,若缺乏實質監管與競爭制衡,費率將由平台單方面決定,恐進一步壓縮中小店家的生存空間。

不接受就退出合作 工會批店家僅剩兩條路

工會進一步指出,Uber Eats 要求不同意調整的店家,必須在7月7日前主動寄信終止合作,否則即視為接受新費率。工會認為,這並非溝通或協商,而是將商家推向「接受」或「退出」兩條路。對大型連鎖體系而言,或許尚能承受,但對利潤本就微薄的中小店家來說,一旦退出平台,等同失去大量訂單來源,凸顯平台與商家之間早已存在結構性依賴。

工會質疑藉法漲價 外送專法精神遭扭曲

工會表示,Uber Eats 長期採取個別合約制,依城市、品牌、規模體系與合作方案不同,抽成條件並不一致。台灣早期抽成約落在25%至35%之間,如今平台卻以外送專法為由調升費率,恐將原本用來保障權益的法規,反過來作為漲價依據。

工會強調,外送專法的立法目的在於建立秩序、矯正失衡、保障外送員、商家與消費者權益,而不是讓平台藉法牟利、藉勢壓人。該法也已明定,經濟主管機關負責主管外送商家合作契約、平台業者收取費用、爭議處理,以及保存合作商家相關紀錄等涉及商家權益保障事項,顯示法案方向應是規範平台、限制濫權,而非加重商家負擔。

「優先吸收成本」說法挨質疑 工會籲公開說明

工會也質疑,Uber Eats 先前曾對外表示,平台將優先透過內部優化吸收成本,但如今卻率先對合作店家提高抽成,是否與「優先吸收成本」說法相互矛盾,主管機關有必要進一步釐清。

此外,工會要求公平會應以最嚴格的實質審查標準,全面檢視 Uber 借殼 Grab 結合 foodpanda 的併購案,並徹底調查 Grab 與中國敏感企業之資料交換協議及運作,杜絕可能的國安疑慮。工會指出,一旦市場集中度持續升高,商家將更難議價,外送員將更難爭取合理條件,消費者也可能失去選擇權,平台恐從交易媒介變成左右整體外送生態的支配者。

工會呼籲,公平會與相關主管機關應立即介入調查,釐清 Uber Eats 是否涉及濫用市場地位,以及其單方面調整費率、要求商家限期接受新條款的行為,是否已違背外送專法立法精神。若主管機關此刻選擇沉默,恐等同默許平台將法律變成漲價工具,進一步傷害台灣外送市場的公平競爭秩序。

陳郁柔編輯記者

畢業於世新大學傳播管理學系,擁有五年財經新聞編輯經驗,長期關注金融市場、產業動態與總體經濟議題。
自畢業後即進入新聞媒體產業,負責即時新聞撰寫、深度報導企劃及專題內容編輯,具備豐富的財經內容產製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