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台中港將於今(115)年7月25日正式啟動營建剩餘土石方收容作業,台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領先中部五縣市,正式發布「台中市政府辦理非公共工程運送營建剩餘土石方至台中港作業要點」。此舉率先建立非公共工程土石方運送至台中港的申請、檢驗、運輸及管理機制,期能為中部地區提供穩定、合法且具規模的最終去化管道,進一步完善土石方全流程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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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發局長李正偉表示,中央自今年1月1日起實施營建剩餘土石方全流程管理新制,惟中部地區因缺乏大型最終去化場所,工程業界正面臨較大的去化壓力。行政院日前宣布台中港將於7月25日啟動收容作業,台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台中港務分公司亦於6月4日發布收容作業要點,開放收受苗栗縣、台中市、彰化縣、南投縣及雲林縣等中部五縣市非公共工程產出的營建剩餘土石方。為確保後續收容與管理機制順暢運作,市府提前完成地方配套制度研訂,作為基層執行的核心依據。


根據都發局公布的作業要點,適用對象包含台中市合法土石方資源堆置處理場,以及經市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推薦、具公益性或符合市府政策的民間建築工程案件。要點內容明定申請程序、土質檢驗、自主管理、保證金、管理費、GPS流向追蹤、港區通行證申請及自主查核等八大機制,旨在確保土石方來源可追溯、品質可檢驗、流向可掌握、運輸可管理,全面杜絕違法傾倒情事。


都發局進一步說,市府已規劃完整的短、中、長期配套措施。短期內將透過建築工程異地暫置措施,並結合彰濱產業園區崙尾暫置區、苗栗縣大桃坪土石方資源堆置場等跨縣市合作機制,快速擴充去化量能;中期則持續盤點境內公有土地及需土工程,提供再利用及去化空間;長期則規劃全面銜接台中港填海造陸計畫,逐步建立中部地區穩定且具規模的最終去化體系。


李正偉強調,土石方管理不僅關係工程施工進度,更攸關公共安全、交通秩序及環境品質。此次作業要點的發布,是市府推動土石方全流程管理及銜接台中港收容機制的重要里程碑。未來市府將持續依據實際執行情形,滾動式檢討相關法令與作業機制,並深化與中央、港務公司及相關機關的跨部會合作,在兼顧工程發展需求的同時,確保環境永續與交通安全。

柳榮俊編輯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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