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議會今(30)日進行「因應台中港啟動營建剩餘土石方收容作業」專案報告。針對市府都發局擬依「台中市營建剩餘土石方管理自治條例」,收取每立方公尺600元的回饋金以「平衡市場價格」,市議員李中痛批此舉猶如「竹竿裝菜刀」,不僅於法無據,更強調市府向民眾收費必須經由市議會審議。
李中指出,依據「台中市營建剩餘土石方管理自治條例」第52條規定,都發局核准之民營土資場收受餘土,每年應提供一定金額作為社區營造、公共設施興建及土資場管理之用。換言之,收取回饋金的法源初衷是基於「維護市容環境及周邊公共設施」,而非用來干預市場。
為解決近期的土石方處理問題,都發局制定相關收容作業規範。都發局長李政偉表示,目前台中港務公司針對土石進入填方區,訂有450元的收費標準;而經市府推薦的案件則須加收600元回饋金。他強調,此收費機制是與中央相關單位討論後所制定,主要目的是為了平衡土石方市場價格。
對此,李中反駁,都發局引用自治條例收取回饋金,卻提出與法規(環境維護等)毫不相干的「平衡市價」作為理由,名目明顯不符。他直斥,市府向民眾收錢卻規避議會審議程序,作法簡直如同拿著「此路是我開」的理由強收買路財,極度不合理,要求市府必須將收費案送交議會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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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中指出,依據「台中市營建剩餘土石方管理自治條例」第52條規定,都發局核准之民營土資場收受餘土,每年應提供一定金額作為社區營造、公共設施興建及土資場管理之用。換言之,收取回饋金的法源初衷是基於「維護市容環境及周邊公共設施」,而非用來干預市場。
為解決近期的土石方處理問題,都發局制定相關收容作業規範。都發局長李政偉表示,目前台中港務公司針對土石進入填方區,訂有450元的收費標準;而經市府推薦的案件則須加收600元回饋金。他強調,此收費機制是與中央相關單位討論後所制定,主要目的是為了平衡土石方市場價格。
對此,李中反駁,都發局引用自治條例收取回饋金,卻提出與法規(環境維護等)毫不相干的「平衡市價」作為理由,名目明顯不符。他直斥,市府向民眾收錢卻規避議會審議程序,作法簡直如同拿著「此路是我開」的理由強收買路財,極度不合理,要求市府必須將收費案送交議會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