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政府要求,台灣政府配合限制強迫勞動貨品輸入台灣,經濟部及勞動部今(30)日發布,《強迫勞動貨品限制輸入作業要點》及《限制強迫勞動貨品輸入審定會設置要點》,成立限制強迫勞動貨品輸入審定機制,由經濟部接收合作國家認定強迫勞動貨品資訊後,進入勞動部、經濟部共同主持的審定會,最終結果決定哪些產品不得進入台灣。
台灣已在與美國的協議承諾執行強迫勞動貨品進口禁令,所以,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7月23日公布將美國60個貿易夥伴依其強迫勞動政策執行情形分為四種稅率組別,我國與歐盟同列本次調查相對優惠稅率,稅率為10%且不疊加最惠國待遇(MFN)稅率。
而在享有10%稅率,台灣政府也必須規劃出法律機制,讓我國勞動人權保障與國際接軌,同時防止低價、不公平競爭商品流入市場,維護國內企業公平競爭環境。
經濟部、勞動部聯席審查 30天內定奪是否禁止
對此,經濟部與勞動部今日發布《強迫勞動貨品限制輸入作業要點》及《限制強迫勞動貨品輸入審定會設置要點》,由經濟部於接收合作國家認定強迫勞動貨品資訊後,將函送勞動部,並由勞動部與經濟部聯席主持「限制強迫勞動貨品輸入審定會」進行審定。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琦雅說明,審定會共有12人,由經濟部長、勞動部長擔任共同召集人;常設委員4人,由經濟部、勞動部、財政部及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OTN)擔任,另外還有內政部、外交部、交通部、農業部、衛福部、陸委會。
據設置要點,審定會在收到經濟部函送後,勞動部會在第一時間通知常設委員先執行暫時限制貨品進入的建議、最長60日,並釐清所涉貨品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要求協助收集跟強迫勞動有關的資訊,須在30天內做出審定決定,並於5日內函送經濟部及貨品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由《貿易法》及《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公告限制輸入。
強迫勞動商品 龔明鑫:台灣作為地球村一員應處理
經濟部長龔明鑫受訪表示,經濟部與勞動部共同主責、審查強迫勞動商品,國際上都有針對強迫勞動產品禁止輸入的機制,台灣作為地球村的一員,也應該做這樣的處理。
另外,台灣自行車龍頭巨大去年9月,台灣自行車龍頭巨大因涉及強迫勞動,產品遭美國發布暫扣令,其產品暫時禁止輸美。他表示,根據巨大說明,已與美國海關及邊境保衛局(CBP)會面,目前都已符合美方要求,且也針對過去的部分做了補償,目前靜待美方做最終判定,「聽公司的說法是蠻樂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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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享有10%稅率,台灣政府也必須規劃出法律機制,讓我國勞動人權保障與國際接軌,同時防止低價、不公平競爭商品流入市場,維護國內企業公平競爭環境。
經濟部、勞動部聯席審查 30天內定奪是否禁止
對此,經濟部與勞動部今日發布《強迫勞動貨品限制輸入作業要點》及《限制強迫勞動貨品輸入審定會設置要點》,由經濟部於接收合作國家認定強迫勞動貨品資訊後,將函送勞動部,並由勞動部與經濟部聯席主持「限制強迫勞動貨品輸入審定會」進行審定。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琦雅說明,審定會共有12人,由經濟部長、勞動部長擔任共同召集人;常設委員4人,由經濟部、勞動部、財政部及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OTN)擔任,另外還有內政部、外交部、交通部、農業部、衛福部、陸委會。
據設置要點,審定會在收到經濟部函送後,勞動部會在第一時間通知常設委員先執行暫時限制貨品進入的建議、最長60日,並釐清所涉貨品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要求協助收集跟強迫勞動有關的資訊,須在30天內做出審定決定,並於5日內函送經濟部及貨品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由《貿易法》及《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公告限制輸入。
強迫勞動商品 龔明鑫:台灣作為地球村一員應處理
經濟部長龔明鑫受訪表示,經濟部與勞動部共同主責、審查強迫勞動商品,國際上都有針對強迫勞動產品禁止輸入的機制,台灣作為地球村的一員,也應該做這樣的處理。
另外,台灣自行車龍頭巨大去年9月,台灣自行車龍頭巨大因涉及強迫勞動,產品遭美國發布暫扣令,其產品暫時禁止輸美。他表示,根據巨大說明,已與美國海關及邊境保衛局(CBP)會面,目前都已符合美方要求,且也針對過去的部分做了補償,目前靜待美方做最終判定,「聽公司的說法是蠻樂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