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總統川普於美東時間6日簽署總統公告,依據《1962年貿易擴張法》第232條款調查結果,將自今年12月4日起,對自所有國家進口之多晶矽(Polysilicon)及其衍生產品課徵15%關稅,並建立最低進口價格(Minimum Import Price)機制,我國與日本、韓國及歐盟等特定貿易夥伴則適用15%不疊加MFN關稅之稅率;此次公布產品稅號包含太陽能及半導體相關多晶矽產品。對此,行政院台美經貿工作小組表示,經初步評估,我國太陽能產業以內需為主,外銷僅占1%,評估影響有限;另我國半導體矽晶圓業者因已赴美投資,則可依台美投資合作MOU適用免稅配額及資材豁免清單,政府後續將協助赴美投資業者和美方協商豁免優惠之認定,鞏固產業競爭力。
依據本次美國公告,美國商務部調查認為,多晶矽為半導體及太陽能產業的核心原料,但美國近年多晶矽產能占全球比重已降至極低水準,威脅美國的經濟與國家安全,因此建立「最低進口價格」機制,若低於最低進口價格將加徵關稅至最低價格,最低價格規定多晶矽為21美元/KG、晶錠與晶圓為100美元/KG、太陽能電池為0.22美元/W、太陽能模組為0.38美元/W。美方表示,若與美國具協議之貿易夥伴採取與美國最低進口價格制度實質同等效果之進口調整措施,美國商務部及貿易代表署得調整該貿易夥伴適用之最低進口價格及232關稅措施。
美方亦對公告附件所列多晶矽晶錠及多晶矽衍生產品對各國加徵15%關稅,並給予台灣、日本、韓國及歐盟等適用15%不疊加MFN關稅之稅率。另本次公告鼓勵外國企業赴美投資多晶矽及其衍生產品生產設施,允許廠商得在建廠期間依投資規模,免繳相關生產設備及本次加徵關稅產品之232關稅。
行政院台美經貿工作小組:確保我國業者相關優惠待遇
對此,行政院台美經貿工作小組表示,在半導體產業方面,我國多晶矽產品出口至美國金額約3.2億美元,占我國同產品全球總出口額25%,其中出口至美國矽晶圓產品金額為2.521億美元,主要供應美國半導體業者使用,依據台美已洽簽的台美投資合作MOU,我國赴美投資之半導體相關產業,享有免稅配額,以及赴美建廠及營運所需原料、設備、零組件之關稅豁免。台美已就推動投資MOU建立G2G溝通機制,政府將持續協助我國業者和美方就豁免品項及優惠待遇進行協商認定,確保我半導體供應鏈優勢不受影響。
行政院台美經貿工作小組提到,在太陽能產業方面,我國太陽光電產業以內銷為主,出口美國主要為太陽能電池元件、模組,金額為0.335億美元,以太陽光電產業2025年產值新臺幣1,082億元,外銷僅約1%,為內需型產業,評估受本次措施影響有限。政府亦將持續協助赴美投資相關企業取得豁免優惠,以降低投資及營運成本,提升國際競爭力。
行政院台美經貿工作小組重申,有關232關稅動態,政府將在台美投資合作MOU的基礎上,保持雙方密切溝通,確保我國業者相關優惠待遇,維繫我國產業韌性與國際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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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方亦對公告附件所列多晶矽晶錠及多晶矽衍生產品對各國加徵15%關稅,並給予台灣、日本、韓國及歐盟等適用15%不疊加MFN關稅之稅率。另本次公告鼓勵外國企業赴美投資多晶矽及其衍生產品生產設施,允許廠商得在建廠期間依投資規模,免繳相關生產設備及本次加徵關稅產品之232關稅。
行政院台美經貿工作小組:確保我國業者相關優惠待遇
對此,行政院台美經貿工作小組表示,在半導體產業方面,我國多晶矽產品出口至美國金額約3.2億美元,占我國同產品全球總出口額25%,其中出口至美國矽晶圓產品金額為2.521億美元,主要供應美國半導體業者使用,依據台美已洽簽的台美投資合作MOU,我國赴美投資之半導體相關產業,享有免稅配額,以及赴美建廠及營運所需原料、設備、零組件之關稅豁免。台美已就推動投資MOU建立G2G溝通機制,政府將持續協助我國業者和美方就豁免品項及優惠待遇進行協商認定,確保我半導體供應鏈優勢不受影響。
行政院台美經貿工作小組提到,在太陽能產業方面,我國太陽光電產業以內銷為主,出口美國主要為太陽能電池元件、模組,金額為0.335億美元,以太陽光電產業2025年產值新臺幣1,082億元,外銷僅約1%,為內需型產業,評估受本次措施影響有限。政府亦將持續協助赴美投資相關企業取得豁免優惠,以降低投資及營運成本,提升國際競爭力。
行政院台美經貿工作小組重申,有關232關稅動態,政府將在台美投資合作MOU的基礎上,保持雙方密切溝通,確保我國業者相關優惠待遇,維繫我國產業韌性與國際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