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一年交通違規罰鍰收入近30億元,近3年科技執法設置量成長達224%,但同期交通事故件數卻僅減少3%。市議員張芬郁等人要求市府將罰鍰「專款專用」於改善交通安全環境,以降低車禍發生率。對此,副市長黃國榮回應,目前市府投入交通建設的經費已遠超法定比例,未來若相關公投通過,將依法配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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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議會今(24)日進行交通地政業務質詢,市議員張芬郁、陳雅惠、謝家宜、陳淑華等人聯合質詢指出,台中市交通安全建設不足,在違規罰鍰持續增加的同時,交通事故件數卻未見大幅下降。


張芬郁表示,依「道路交通違規罰鍰收入分配及運用辦法」規定,地方政府分配到的罰鍰收入,至少須提撥12%用於交通執法與安全改善(約佔總額9%)。若以台中市30億元罰鍰收入計算,依法僅約2.7億元用於交通安全,比例明顯失衡。她指出,市府三年來大幅增加科技執法設備(從112年21處增至114年68處,成長224%),但交通事故卻僅從7萬2279件微幅降至7萬078件,減少約3%。


張芬郁呼籲,市府「不要只搶市民荷包」,應提供安全的交通環境。她也提及立法院年底將推動的「交通違規罰鍰收入全數運用於改善道路交通安全環境及補貼大眾運輸」公投案,要求市府表態支持,而非以「交通預算已超過罰鍰收入」的大水庫理論搪塞。


副市長黃國榮則說,市府目前編列的相關預算已超過20餘億元的罰鍰收入,若未來公投案通過,市府必定依照結果辦理。

柳榮俊編輯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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