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嚴打詐欺、毒駕,導致全台監所收容人數突破6萬6000人、超收比例達4.6%,法務部長鄭銘謙日前因此要求檢察體系,針對6個月以下短期自由刑案件積極運用易科罰金、社會勞動等「易刑處分」,引發外界質疑是否變相「少關人」,甚至擔憂台灣步上美國加州「零元購」後塵。對此,法務部昨(15)日晚間發布聲明嚴正澄清,強調詐欺、性侵、毒駕、組織及暴力等重大犯罪絕不寬貸,此次調整主要是協助經濟弱勢的輕刑者,避免因無力繳納罰金而「因貧入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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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昨晚表示,針對全民所痛恨的詐欺、性侵、毒駕、組織、暴力等重大危害社會秩序犯罪,一向採取「速查嚴辦、適時羈押、具體求處重刑、嚴審假釋」態度,絕不寬貸,外界所稱「少關人恐導致零元購」與事實不符,也容易誤導輿論。

法務部進一步指出,《刑法》第41條原本就規定,非重罪且經法院判處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者,可適用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等易刑處分;有能力者可以繳納罰金代替入監,無力繳納者則可透過社會勞動履行刑責。

但實務上,中低收入者、需要扶養未成年子女的單親家庭,或負擔年邁父母生活者,常因無力一次繳清罰金,或不符合易服社會勞動條件而必須入監,不僅造成工作與收入中斷,也可能影響家人照顧、學業與後續復歸社會。

法務部強調,此次修正正是針對這類經濟弱勢的輕刑者,也就是判刑6個月以下、依法得易科罰金者,希望避免因「繳不起」罰金而入監,因此延長罰金及易科罰金分期繳納期限,並放寬易服社會勞動的聲請限制與個案審酌空間。

推動前後門政策 從「前門」減少入監

此爭議源於鄭銘謙日前在檢察長會議上,要求全國檢察長針對短期自由刑案件,積極運用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等方式,從「前門」減少輕罪、短刑期案件實際入監。

胡郁欣編輯記者

政大畢業後第一份工作即投入媒體實務,長期追蹤產業與科技發展,關注政治、社會議題,也曾任口筆譯者。這些年累積的經驗讓我在採訪和寫作上養成專注、細緻且快速應變的能力。工作之餘,我喜歡運動、爬山、去海邊、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