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嚴打詐團、毒駕,致詐騙與毒駕案件增加,媒體報導指出,法務部長鄭銘謙指示全國檢察長,希望減少輕刑受刑人入監,減輕監所收容壓力,要「少關點人」。對此,國民黨立委吳宗憲今(16)日表示,政府天天高喊「打詐零容忍」、「毒品零容忍」,結果遇到監獄客滿,卻要求基層「少關一點人」,他警告,詐騙集團最不缺的就是錢,若放寬易科罰金,恐讓詐欺犯「用騙來的錢買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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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宗憲表示,這種政策一旦成為常態,特別是詐騙集團最不缺的就是錢,「騙來的錢還沒還清,卻能拿錢換免坐牢?」放寬易科罰金,等於讓詐欺犯用騙來的錢買自由,不僅讓罪犯更加肆無忌憚,更可能引爆嚴重的治安危機。

監所超收壓力大 吳宗憲:易刑應看風險不是床位

吳宗憲指出,監所爆滿是事實,截至114年12月31日,全國實際收容人數已達6萬3292人,超過核定收容人數6萬552人;矯正人力也長期吃緊,平均一名戒護人員要面對超過11名收容人,問題很嚴重,當然必須解決。

不過,吳宗憲認為,治安問題預防永遠比事後補救重要,行政機關才是第一線防堵犯罪的關鍵,而非把壓力都丟給司法和監所。易刑處分,包括易科罰金、社會勞動等,評估標準應該看一個人是否具有危險性、會不會再犯,而不是看監獄還有沒有床位。

吳宗憲提出,第一,執行應該看「風險」,而不是看「床位」。對於初犯、偶發、低再犯風險者,他支持依法妥善分流;但對反覆犯罪、高再犯風險者,不能因為監所客滿,就降低原本應有的個案審查標準。刑罰如何執行,應看矯正效果與公共安全,而非監獄還剩多少床位。

籲詐欺犯易刑納賠償、追贓 避免「無痛買自由」

第二,吳宗憲主張,詐欺犯是否易刑,應將「賠償被害人、追繳犯罪所得」列入重要審查。他指出,罰金分期與社會勞動常淪為詐騙集團「無痛買自由」的漏洞,執行檢察官應具體審查犯罪所得是否追繳、是否積極賠償被害人、有無履行賠償計畫,以及再犯風險。

吳宗憲表示,對於有能力賠償卻拒不賠償、犯罪所得拒不繳回,又具有高度再犯風險者,更應嚴格判斷是否已屬「難收矯正之效或難以維持法秩序」。若政府認為賠償及追贓應成為更明確的法定條件,就應明文化相關辦法,而不是只靠行政指示「少關人」。

籲擴充監所量能 同步強化戒治、就業及更生保護

第三,吳宗憲表示,面對長期超收,法務部應盤點既有監所空間,研究以模組化、預鑄式監舍縮短增建期程,並導入數位戒護及行政管理,減輕第一線負擔。

不過,吳宗憲強調,增加床位不能是唯一答案,應同步強化心理治療、毒癮戒治、就業銜接與更生保護,對高風險者加強矯正,對低風險、復歸成效良好者提供有效轉銜,「真正的目標,就是讓出監的人不要再回來」。

吳宗憲最後質疑,如果司法執行只能看「床位」辦事,那些被騙走畢生積蓄的被害人、被毒品毀掉的家庭,公道要向誰討?他並批評,一個連「把壞人關起來」這項最基本國家責任都做不好,甚至要求基層「少關點人」的政府,如何讓人民相信有決心打擊犯罪?


崔至雲編輯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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