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子沒壓到紅線,停在旁邊的柏油空地也會被開罰?基隆一名黃姓男子就因停車遭罰900元後提起訴訟,他主張車輛距離紅線超過30公分,不應算在道路範圍內。不過法院認定,該處屬國有道路用地,且供民眾通行,判決駁回其訴。這起案件也說明,紅線外不等於能停車,判斷是否違規仍須看現場是否屬於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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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停紅線外照樣被罰900元!男子告上法院敗訴

根據《聯合報》報導,基隆一名黃男於2024年7月21日上午,將車停在基隆市東信路與田寮河迴船池之間的空地,被警方依「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舉發,更遭台北市區監理所裁罰900元。

黃男不服,援引《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68、169條,主張紅線是禁止臨時停車標線,若道路沒有緣石,標線應距路面邊緣約30公分,因此線外超過30公分就不該再算道路。

法院判決曝光!認定空地仍是道路

對此,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地方行政訴訟庭指出,法規提到的30公分,是規範紅線設置位置,並非用來界定道路範圍。法院調查發現,黃男停車處位於東信路316號對面、田寮河堤岸人行道旁,地目屬國有道路用地,柏油鋪面也連接車道與人行道。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條,道路除了公路、街道及巷弄,也包含其他供公眾通行的地方。法院因此認定,該空地仍屬道路範圍,不能只因車輛沒有壓到紅線就認定可以停車,最終駁回黃男之訴。依當時媒體報導,全案仍可上訴。

▲法官調查發現,該處是國有道路用地,並連接車道與人行道,仍屬供公眾通行的道路。(圖/翻攝自Google Maps)
▲法官調查發現,該處是國有道路用地,並連接車道與人行道,仍屬供公眾通行的道路。(圖/翻攝自Google Maps)
紅線外到底能不能停?標準曝光:最高罰1200元

新北市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曾說明,禁止停車或禁止臨時停車標線管制的是整段禁停路段,並非只限制紅線某一側。不過,實際是否違規,仍須確認停車位置的法律性質。

如果紅線外側仍屬道路、人行道或騎樓等受管制空間,車輛即使沒壓線也可能違規;若已是道路範圍外的私人土地,則不會單憑旁邊有紅線就直接構成這類違規。

依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汽車駕駛人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可處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停車時除了留意紅線,也應確認所在位置是否屬於道路範圍,避免因誤判而受罰。

賴禹妡編輯記者

從事新聞領域已有6年資歷,曾在《三立新聞網》任職2年,累積豐富的新聞採編經驗,現任職於《NOWNEWS》約4年,曾深入娛樂組與網搜組,掌握娛樂動態與網路熱門話題,目前在家庭消費中心擔任編輯,主要負責生活、旅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