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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謦煒首先遞交給吳益政本人,吳益政收下了切結書,也對呂謦煒口述的切結書內容表示贊成。呂謦煒繼而轉向陳其邁陣營,但陳其邁陣營卻沒響應簽署。呂謦煒質疑,簽屬「反貪腐,挺清廉」切結書是對未來執政清廉政府的保證,陳其邁陣營不收,是不敢對市民做反貪腐的保證嗎?難道「有政府、會做事」的口號,其實是會做一些不可告人之事嗎?對於陳其邁不願意簽署切結書,讓他覺得非常遺憾。
李眉蓁競總強調,清廉是從政的基本功,沒有清廉當底層建築,其它通通都是假。貪污是萬國公罪,從政者本人涉貪固然罪不可恕,如果家人藉機涉貪和包政府工程,從政者也必須負連帶責任、辭職下台。蔡英文政府520連任到現在不到3個月,就接連發生了蘇震清收賄案等事件,「升官發財莫入此門,有了黨證就有後門」、「綠色執政,貪腐保證」等情況越來越嚴重,因此「家人涉貪包政府工程就下台」是必要承諾。
此外,市府政務官都是由市長任命,市長必須為自己的用人負責,因此局處長等政務官若涉貪腐,一經調查屬實,市長就該自請下台。這個條款看似嚴苛,但這樣才能杜絕派系、樁腳、酬庸政治帶來的貪污腐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