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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指出,看到老師下車後,她立馬大罵「你知不知道這樣很危險,為什麼放學生在後面跑,追娃娃車?」,老師竟然回應「我知道,我是要給她一個教訓,要懲罰她,因為我已經喊她很多次她都不聽」。面對此情況,原PO立馬投訴補習班,並提到可以接受自己的小孩不乖被懲罰,但這種危害生命危險的完全不能接受。
不少網友看完在底下留言,「女童是小學生,但是該間幼兒園沒有合法設立國小學童課後照顧中心」、「你生的小孩被這樣對待 ,感覺如何」、「扯爆了,這樣當老師」、「請問出事誰負責?」、「要處罰不會回去園區內處罰」、「太危險了吧,應該有其他處罰方式可以選擇」、「如果真的發生意外怎麼辦?」。
而事後,該間幼稚園也被指認為是嘉義縣某所幼稚園,對此,嘉義縣教育處長陳添丁出面表示,,教育處將依補教法第24條規定,未立案補習班裁罰負責人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經處罰鍰後仍不遵令停辦則按日連續處罰,另針對丟包行為,移送縣府社會局依法裁罰。
另外,嘉義縣社會局回應,已派請社工同仁,會同教育處及警政了解中,倘有照顧疏忽虐待等違反兒少法事宜,將依法處以行政處分。(編輯:許智超)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您:
若懷疑孩童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或性侵害、性騷擾,請撥打113保護專線,透過專業社工員處理,救援兒童脫離危機。
※ 拒絕暴力請撥打:11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