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畫面中可見,從109年6月16日至109年8月15日的水電請款單,金額總計7664元,其中水費部分400元,電費部分竟高達7264元。從電費細節可以得知,上期度數24365度,本期度數25500度,總計使用1135度,乘上房東計算單價6.4倍,總金額達7264元。
對此,網友紛紛回應「單價6.4?」「夏季用電1000度以上的部分6.4」、「是超過一千度的部分才6.41元啊,前面要分段再加總啦」、「算法是累計級距加乘的,不能用6.4乘以所有度數」;更有眼尖網友指出,出租套房,法律有明文規定,每度電房東不可收超過台電所定最高級距上限,夏季每度最高6.41元,直言「版主的房東很聰明,夏季6~9月電費1度電收6.4元,沒超過台電的6.41,所以沒違法,拿他沒辦法」。
其他網友則表示「6.4真的是扯到爆開」、「扯,你繳一次,我家可以繳一年,還比妳便宜,重點是我冷氣還三台狂吹」、「水費也好貴,我才1百多我都覺得貴了,電我也800多度」、「我除了驚訝還是驚訝」、「他給你全收6.4 ,滿狠的」、「快搬家吧」。事後,原PO致電1999專線詢問,答案是說這個算法是一個漏洞,台電也無解。(編輯:賴詠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