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人合法在台逾180天 移民署17度展延停留期

▲移民署9日表示,考量國際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疫情仍屬嚴峻,針對109年3月21日前入境且目前尚未逾期停留的外國人,第17次自動延長其在台停留期限。(移民署提供)中央社記者黃麗芸傳真 110年11月9日
中央社-2021-11-09 12:03:38
(中央社記者黃麗芸台北9日電)移民署今天表示,考量國際疫情仍嚴峻,針對去年3月21日前入境且目前尚未逾期停留的外國人,第17次自動延長其在台停留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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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署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考量國際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疫情仍屬嚴峻,為避免國際人流移動所造成的防疫破口及降低社區防疫負荷,針對2020年3月21日(含)以前入境且目前尚未逾期停留的外國人,第17次自動延長其在台停留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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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合法停留超過180天的外國人,移民署說,先前已於2020年7月17日起至2021年10月7日間,16度宣布自動延長30天停留期限措施。

移民署表示,這項措施仍將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對疫情發展狀況評估,適時檢討調整,相關延期要件及注意事項,民眾可上官網詳參「問答集」。(編輯:方沛清)110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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