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局中校裝追蹤器掌握女友 貪汙不起訴

▲最具影響力的新聞,都在NOWnews今日新聞。(圖/翻攝自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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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日前,國安局一名王姓中校,利用追蹤設備裝在林姓女友的轎車,想利用電腦GPS定位掌握女友行蹤,不料女友發現後,便到憲兵隊檢舉王男,王男因此被記一支大過,並因公器私用觸法,依貪汙罪被國安局送往士林地檢署,但檢察官認為,王男並未將公家用品占為己有,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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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表示,去年4月10日,王姓中校潛入林女住的大樓停車場,將自行購買的追蹤器裝入國安局的SIM卡,隨後藏在女友轎車後保險桿內,這樣他就可以確實掌握到女友行蹤。

5月1日,女友發現車輛遭男友安裝追蹤器,怒而向憲兵指揮部檢舉,國安局認為王男公器私用,將他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妨害秘密、《通保法》等罪嫌法辦。

檢察官認為,追蹤器是王男自行購買的,雖然裝入國安局的SIM卡,但是SIM卡於8月6日就失效,屬於「廢棄物品」,而且,王男並未撥打電話,僅裝在追蹤器上,沒有衍生出額外費用,並不算據為己有,不屬於貪汙罪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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