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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子強權稱其核武為對付核攻擊的威懾力量,但表示仍承諾遵守禁止核子擴散條約(Treaty on the Non-Proliferation of Nuclear Weapons,NPT)。
即使是1945年曾遭受原子彈攻擊的日本也抵制談判,北大西洋公約組織(NATO)多數成員國也抵制談判,身為北約組織成員國的荷蘭投下反對票,新加坡棄權。
為了逼迫日本投降,美軍1945年8月在日本投下2顆原子彈,令各國感到核武的可怕。戰後各大國發展核武,以建立核威嚇能力,甚至連國家財政糟透的國家如北韓與巴基斯坦都不顧國際反對發展核武,就是深怕遭到周邊鄰國軍事攻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