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嗎?紙容器不算紙類 要分開回收

▲紙容器不等於紙類,回收時須分開處理。(圖/基隆市環保局提供)
▲紙容器不等於紙類,回收時須分開處理。(圖/基隆市環保局提供)

生活中心/台北報導

台灣每年使用超過 50 億個紙餐盒,平均每人用掉至少 200 個以上,使用量相當驚人,廢紙餐具、廢鋁箔包、紙杯及紙盒(包)為環保署公告應回收「容器」項目,而民眾卻常常將紙餐盒誤丟為「紙類」,多年來經環保署統計其回收率僅約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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紙容器的種類很多,最常見的就是裝食物的紙餐盒及裝飲料的紙杯,環保署表示,紙容器雖然以紙漿為原料,但在接觸食物與水的內部表面,通常塗有一層 PE(聚乙烯)淋膜或鋁箔,以防止水、油滲漏,由於比起一般廢紙不容易清除、處理以及含長期不易腐化的成分,回收後有一定程序,而且須要較長的散漿時間及過濾處理,因此不能當成一般紙類回收。民眾只須把紙餐盒先去油,再交由清潔隊的回收即可。

基隆市環保局提醒民眾,紙容器與紙類須分開回收,並遵循「清、拿、壓、沖、收」五步驟,首先要清除殘留液體或殘渣,若屬廚餘應將其倒入廚餘回收桶,接著拿出吸管及撕除封套,然後將容器略加清洗或擦拭並壓扁,最後交給清潔隊資源回收車、資源回收站或回收商回收;請民眾確實做好垃圾分類和資源回收,讓可用資源循環再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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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