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委批蘇嘉全違法 林志嘉:符合議事規則

立法院長蘇嘉全21日宣告,《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一期特別預算案》全案交付朝野協商,將留待1個月後,8月底第三次臨時會再戰。(圖/記者葉政勳攝 , 2017.07.14)
立法院長蘇嘉全21日宣告,《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一期特別預算案》全案交付朝野協商,將留待1個月後,8月底第三次臨時會再戰。(圖/記者葉政勳攝 , 2017.07.14)

記者邱明玉 / 台北報導

針對國民黨黨團今(14)日指控立法院長蘇嘉全,未經朝野協商共識,違法以表決方式宣布將「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一期特別預算案」逕行付委。對此,立法院祕書長林志嘉表示,院會上午處理前瞻預算案交付財政委員會審查,均依相關議事例處理,符合相關議事規則,並無違法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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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志嘉指出,86年3月,副總統連戰兼任行政院長針對87年度總預算案也未經報告,逕付表決後,直接付委。89年11月,行政院長張俊雄也未就90年度總預算案報告,而經表決後直接付委。102年9月,行政院長江宜樺也未進行報告,經朝野協商同意後將103年度總預算案直接付委。

林志嘉說,今日上午10時,蘇嘉全特別召集黨團協商,希望尋求朝野共識,化解連日的議事停擺,並積極說服民進黨團同意由時代力量及親民黨團所提建議,於下周一(17日)讓林揆上台報告並備質詢,但遺憾的是國民黨團並未同意該項建議。

林志嘉表示,由於黨團協商未能獲得共識,民進黨團依據立法院的議事先例,對前瞻第一期預算案,提議交財政委員會會同有關委員會審查,同時將行政院之書面報告送各委員參考。

林志嘉說,根據《預算法》第八十四條規定,特別預算之審議程序準用《預算法》關於總預算之規定。而蘇嘉全係依據立院處理90年度總預算案付委案例,當時係由國民黨黨團、新黨黨團、親民黨黨團、無黨籍聯盟共同提案,並經院會表決處理,未經報告直接交付委員會審查,處理過程並無疑義。

林志嘉強調,連日來國民黨團在院會中未能遵守《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之相關規定,已透過國會直播呈現在國人面前,相關行為會議主席可以交付紀律委員會議處。

林志嘉說,蘇嘉全並未如此處理,而以最大的耐心,包容這些非理性的杯葛,同時希望在黨團協商中求得最大共識,讓議事和諧,但事與願違。蘇嘉全最後以符合完善的議事規範,將特別預算案經表決後付委。

林志嘉表示,對於國民黨團的指控,蘇嘉全只能表達最沉重的遺憾,相信人民自有公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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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