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水老街攤商欠租被趕 竟縱火燒屋

淡水老街上有許多小吃攤商。(圖/翻攝自google map)
淡水老街上有許多小吃攤商。(圖/翻攝自google map)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新北市淡水老街2014年6月曾傳出火警,事後檢警查出羊肉串攤商林姓女子因房租問題與房東有糾紛,還曾傳訊息給房東撂狠話說「我沒得做大家也不用做了!」且在火災前就把私人貴重物品搬走,因而認為林女嫌疑重大將他起訴,士林地院今(21)日依放火燒毀建築物未遂罪判處林女1年10個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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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火警發生在2014年6月28日凌晨,現場為3層樓的建築物,內部則分租給許多小吃攤。事後火場鑑定指出,起火點有2處,且附近皆無燃物體,也沒有電線或電器用品,研判可能是人為縱火。

檢警調閱監視器畫面後,發現羊肉串攤商林姓女子案發前曾進入該棟建築物,他離開後不久後就發生火災,因而認為林女可能涉案。

此外,房東表示,林女經常拖欠房租,他因此和林女談解約想收回攤位,不料林女竟傳訊息恐嚇他「話都你在說的,我沒得做大家也不用做了!」附近攤商證稱知道林女與房東有糾紛,並稱火災前幾天林女就將攤位上的私人貴重物品搬離。

林女到案後坦承與房東有糾紛,但否認縱火。他供稱因女兒也在該處工作,案發前會返回攤位,是因為女兒告訴他有東西沒收好,他回去後想開燈但打不開,所以一下子就離開了。

合議庭綜合房東、攤商的證詞,並參考消防隊鑑定報告等證據,認定林女就是縱火的人,但他卻飾詞狡辯,毫無悔意,21日依放火燒毀建築物未遂罪判處他1年10個月有期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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