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湖街派出所所長張順凱及警員劉錦仁,24日執行深夜巡邏勤務時,在湖內區發現一名吳姓男子騎乘機車、未開大燈,且看見員警時突然停車、欲拔腿逃跑,警方見狀立即將其攔下盤查詢問,發現該名男子渾身酒味且臉色蒼白,經測試酒測值竟高達1.19mg/L。全案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橋頭地檢署偵辦。
據了解,警方執行酒測前,吳男向警方表示已經被抓第三次了,並於數月前因酒駕服刑完畢出獄、本已戒酒,是因跟兒子吵架心情不好,一時鬱悶才借酒澆愁,僅喝了3杯補藥酒,沒想到會遭到警方攔查;語畢,吳姓男子隨即施展「苦肉計」,以自蹲馬步方式處罰自己,希望警方能同情原諒他,不要對他酒測,再給他一次改過自新的機會。
湖內分局分局長陳杏結表示,為遏止酒駕歪風,警方仍會持續針對轄區易發生,或曾發生酒駕事故路段來規劃取締酒駕及飆車等危險駕駛勤務執法,以杜絕憾事發生;為了保障所有用路人的安全,也呼籲駕駛人切勿酒後駕車,以免因酒誤事而後悔莫及。
※【 NOWnews 今日新聞 】提醒您 酒後不開車,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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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內分局分局長陳杏結表示,為遏止酒駕歪風,警方仍會持續針對轄區易發生,或曾發生酒駕事故路段來規劃取締酒駕及飆車等危險駕駛勤務執法,以杜絕憾事發生;為了保障所有用路人的安全,也呼籲駕駛人切勿酒後駕車,以免因酒誤事而後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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