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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日07時00分許中正三路派出所警員葉萬華、宋柏慶於新興區七賢一路與民族二路口發現一部自小客於燈號轉換為綠燈後仍未行駛,繼續停等在路中內線車道, 警方上前盤查發現駕駛在車內呼呼大睡,經敲打玻璃叫醒駕駛後,打開車門明顯的酒味即撲鼻而來,並且無法正常地與員警應答,當警方欲對蔡男實施酒測時,蔡姓嫌犯不斷央求員警不要對他進行酒測,懇求給他一次機會,並且使出渾身解數要逃避酒測,員警依規定告知拒絕酒測將處以最高罰鍰新台幣九萬元、保管該車輛、吊銷駕照及須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等義務,蔡嫌則開始狡辯說沒有不酒測、還想要喝水等語,最後酒測值0.74MG/L,全案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
蔡姓男子酒測值0.74MG/L,全案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圖/高市警局提供 , 2017.07.26)
吳漢成律師表示,因蔡嫌還在前案酒駕緩起訴期間再次犯行,緩起訴將會被撤銷,兩案有可能會被合併或是分開個別起訴,新興分局中正三路派出所所長陳仁正呼籲,酒後駕車不僅需接受行政相關法令之裁罰,千萬不要存有僥倖心態。提醒您,酒後應嚴守不駕車之交通規則,如此善待自己也尊重他人。
※【 NOWnews 今日新聞 】提醒您 酒後不開車,飲酒過量有礙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