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燈泡案開庭 凶嫌:我有精神病應減刑

▲高等法院26日開庭審理女童小燈泡遭殺害案,傳喚看守所精神科醫師施至及輔導志工釋淨玄作證,王姓被告就精神狀況主張「我很正常」;小燈泡父母委任律師說,「婉拒修復式司法」。圖為王男(白衣)庭訊後還押。中央社記者劉世怡攝  106年9月26日
▲高等法院26日開庭審理女童小燈泡遭殺害案,傳喚看守所精神科醫師施至及輔導志工釋淨玄作證,王姓被告就精神狀況主張「我很正常」;小燈泡父母委任律師說,「婉拒修復式司法」。圖為王男(白衣)庭訊後還押。中央社記者劉世怡攝 106年9月26日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高等法院今(26)日開庭審理台北市女童小燈泡遭當街砍殺案,傳喚施至、王姓凶嫌的輔導人釋淨玄說明王男近期治療、輔導情況,王姓凶嫌則稱自己有精神疾病,主張應獲得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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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3月,台北內湖4歲女童小燈泡遭王姓凶嫌持剁骨刀當街砍殺,身首異處慘死,震驚社會。一審時,士林地方法院雖痛批王男再犯風險高,且犯後並無悔意,無教化可能,但因王男患有思覺失調症,受限於兩公約無法對他判死,因此判王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全案經上訴由高等法院審理,今日高院開庭,王男主張自己有精神疾病,應可減刑,認為一審判決太重。合議庭詢問王男在檢警偵訊、審理階段的精神狀態如何,王男則答「正常」。

今日出庭作證的北所醫師施至則表示,王男是典型的思覺失調症表現,經過服藥治療後,目前已較為緩解,但仍需持續吃藥治療,若他回歸社會,面對各種壓力且無繼續服藥的話,可能會再惡化至案發時的狀態,強調按時服藥相當重要。

王男的輔導志工釋淨玄則表示,今年4月及7月時各輔導王男一次,第一次輔導時王男可能因服藥關係,精神無法集中,僅談了半小時就結束;第二次輔導時,王男進步約8成,也談到自己曾向被害家屬道歉、想跟被害家屬進行「修復式司法」,而她僅告訴王男,進行「修復式司法」無關刑責。

小燈泡的父母今日並未出庭,僅透過律師當庭婉拒與王男方面進行「修復式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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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