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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案經上訴由高等法院審理,今日高院開庭,王男主張自己有精神疾病,應可減刑,認為一審判決太重。合議庭詢問王男在檢警偵訊、審理階段的精神狀態如何,王男則答「正常」。
今日出庭作證的北所醫師施至則表示,王男是典型的思覺失調症表現,經過服藥治療後,目前已較為緩解,但仍需持續吃藥治療,若他回歸社會,面對各種壓力且無繼續服藥的話,可能會再惡化至案發時的狀態,強調按時服藥相當重要。
王男的輔導志工釋淨玄則表示,今年4月及7月時各輔導王男一次,第一次輔導時王男可能因服藥關係,精神無法集中,僅談了半小時就結束;第二次輔導時,王男進步約8成,也談到自己曾向被害家屬道歉、想跟被害家屬進行「修復式司法」,而她僅告訴王男,進行「修復式司法」無關刑責。
小燈泡的父母今日並未出庭,僅透過律師當庭婉拒與王男方面進行「修復式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