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審大逆轉 陳明文涉洩密罪改判6個月

▲民進黨立委陳明文對嘉義縣長張花冠搭肩涉及性騷擾風波,民進黨主席蔡英文27日主持中常會前,向現場中常委表示「我們不能嘲笑黨內同志」。(圖/NOWnews資料照)
▲民進黨立委陳明文對嘉義縣長張花冠搭肩涉及性騷擾風波,民進黨主席蔡英文27日主持中常會前,向現場中常委表示「我們不能嘲笑黨內同志」。(圖/NOWnews資料照)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日前嘉義縣長張花冠在臉書爆料,指陳明文曾恐嚇她說「官司都已經處理好了,不會有事。等宣判確定沒事後,他會讓我死的很難看。」不過結果並非陳明文所料,這場官司今(26)日二審大逆轉,台南高分院依洩密罪判陳明文6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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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媒體報導,2007年,時任嘉義縣長的陳明文被控洩漏民雄汙水下水道工程案底價給偉盟工業董事長賴文正,讓偉盟成功以低於底價20萬元的6億5380萬得標。嘉義地檢署於2008年10月開始偵辦,歷經800多天才結案;2012年9月27日,嘉義地院因罪證不足,一審宣判陳明文無罪,檢方不服上訴。

案件再經5年審理後,二審大逆轉,由於賴文正坦承陳文明曾當面向他洩漏底價,因此台南高分院今日宣判,陳明文涉洩密罪改判6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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