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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鳳仙說,此舉導致柴油漏出約173公升,進入員山淨水場,遲至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區管理處於隔天上午10時40分接獲民眾反映自來水有異味,才於當天下午1時30分停止供水。待員山淨水場及基隆河段等相關地點油污清理完畢後,才於104年8月11日凌晨全面恢復供水。
她指出,第10河川局未訂立加油處理的管理標準作業程序,對承攬廠商監督不周,造成漏油事件,使瑞芳地區1萬餘用戶停水近5天,嚴重影響民眾健康、用水及作息,核有嚴重違失。
高鳳仙說,第10河川局及台水公司事前未評估廠商的賠償意願及追償可行性,且支出綜合損失慰問金並無先例且無明確法律依據,事後向廠商追償不力,致使國庫負擔新台幣5000餘萬元,均有違失。106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