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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台灣應引導國民儲蓄投入實體經濟,以金融支援民生經濟發展。
2. 台灣應強化金融服務的社會責任,使金融能普惠社會。
3. 台灣應強化金融監理與金融業公司治理。
4. 台灣應鼓勵金融創新,發展金融科技,提升金融競爭力。
洪耀福說,現行公股及泛公股行庫總資產,占全體金融事業總資產過半數,在台灣經濟發展過程中,扮演舉足輕重的角色。民進黨認為,已民營化的公股金融事業應強化商業性與社會性的專業公司治理,國營金融事業則應著重政策性與社會性功能的發揮,以彌補公股民營化商業金融的不足。
洪耀福指出,管理大眾資金的金融業最需要民眾對金融管理的信心,台灣的金融監理除了須與國際標準接軌外,更應重視健全的公司治理,如此一來,才能掃除一再發生的金融地雷,擺脫金融弊案的陰影,重建國民對金融體系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