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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此標準,據台電公開揭露訊息,去年 12 月一整個月,僅 19 日1天未執行電廠降載措施,實施日數破了歷史紀錄,又以台中火力電廠以及高雄興達電廠為主。台電公司調度人員苦笑的說,現在不只夏天供電要繃緊神經,冬天在電廠因為空氣品質惡化而降載下,也要小心調度因應。
弔詭的是,一般民眾將電廠視為萬惡的淵藪,是導致空氣品質惡化的元凶,不過,在執行了1整個月的降載措施後,空品指標燈號依舊無法改善,民眾就如同鴕鳥一樣,不願意接受其實空氣汙染的成因複雜,不能只抓電廠當替死鬼就解決問題。
據環保署研究,我國 PM2.5 境內污染源中,汽機車等移動源影響最大,比率約為 30% ~ 37% 、工業源 27% ~ 31 % 、其他污染源為 32% ~ 43% 。也就是說,管制電廠排放量最多只能處理不到 1/3 的空氣汙染問題,至於燒稻草、放鞭炮、射煙火、烤肉以及汽機車廢氣等更嚴重的污染來源,卻未見政府拿出具體有效方案加以處理。
雖然行政院長賴清德已宣示, 2035 年禁售汽油機車、 2040 年禁售汽油車,看似可以解決移動汙染源問題。不過,禁售與停用間存在極大差距。以二行程機車已禁售超過 10 年為例,到現在都無法完全於國內銷聲匿跡,可想而知,禁售汽油汽機車到完全「消滅」,可能還要等上 20 年。
平心而論,電廠或工廠的排放物受法規管制,必須經環保設備處理後才能對外排放,民生汙染卻都以赤裸裸之姿殘害空氣品質,排放量也不受限制。孰輕孰重?不言可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