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市溫宅「太原第」被文化局列暫定古蹟,因溫家後代有意出售給建商,除夕一早將房屋拆除。警方昨傳喚溫姓地主與怪手業者到案說明,但地主保持緘默拒絕回答,調派怪手拆除的業者楊翔宇則坦承受雇地主委託,進行拆屋作業,目前全案已函送新竹檢方偵辦。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警方表示,溫宅地主有意出售土地給建商,擔憂太原第成了古蹟無法開發,故以1萬5千元委託怪手業者楊翔宇,於除夕一早拆除太原第。而遭傳喚的溫家地主溫德逸、溫文玲及溫德輝則拒絕回答警方詢問。

警方指出,若毀損暫定古蹟之全部、一部分或附屬設施,將依文資法第103條,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5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罰金,全案已函送新竹檢方偵辦。

太原第位於位於竹市西大路,是傳統四合院建築,佔地約200坪,約建於清末或日治初期,西元1935年修建成現況,整體格局保留完整,建築工法和裝飾頗具歷史價值,之前由地方文史工作者提報,已進入審議程序,為暫定古蹟,暫定古蹟於審議期間內視同古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