瞎!準新娘討「分手砲」遭拒 惱羞怒告小王迷姦

▲一名準新娘討「分手砲」遭拒絕,竟惱羞怒告小王迷姦。(示意圖/翻攝自 salon )
▲一名準新娘討「分手砲」遭拒絕,竟惱羞怒告小王迷姦。(示意圖/翻攝自 salon )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誇張!真的是什麼人都有、什麼事都可能發生。去( 2017 )年 6 月,有一名即將結婚的準新娘小美(化名)上門向曖昧對象小王討「分手砲」遭拒絕,竟然惱羞成怒告他迷姦,但檢方調查後認為罪證不足,故不起訴小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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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自由時報報導,準新娘小美想在結婚前跟王姓小王「做最後一次」,於是前往王男家中吃早餐、聊天喝酒,兩人在微醺之下脫衣、親吻胸部與脖子,但王男一時心軟,想到小美即將嫁人不想繼續下去,小美因自討沒趣,憤而披衣離開,王男則衣服未穿就追出去,想要拉回小美。

後來,小美因討砲未成,竟然惱羞怒告王男試圖迷姦她,王男則矢口否認,辯稱兩人是情侶關係,當時雙方喝了酒,且他脫下她的衣服,親吻胸部、脖子,都有經過她同意,小美也想與他發生性行為,過程都是你情我願,但他後來想到小美即將成為人妻,一時心軟,才拒絕繼續下去。

檢方認為,小美與王男於案發前的 LINE 聊天記錄,確實有曖昧如情侶般的甜蜜對話內容,研判小美與王男交往中,且小美於案發 68 小時後才到醫院驗傷,無血液或酒精檢測值等證據,可以證明她當時已陷於不省人事的狀態,因此檢方認定,小美因討砲遭拒憤而提告,不起訴王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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