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接收站舊方案獲審查通過 環團提訴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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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台北23日電)中油第三天然氣接受站迴避替代方案目前還在環保署審查,內政部卻已在日前通過第三接收站總共95.4公頃的舊方案,環保團體今天到行政院提訴願,盼內政部撤回舊方案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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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中油公司擬在大潭藻礁區(觀塘工業港)興建第三天然氣接收站,但因當地擁有大片的藻礁自然景觀及瀕臨絕種的柴山多杯孔珊瑚現蹤,引起不少民間團體及學者反對,為了避免開發案破壞生態,中油便提出將開發面積從95.4公頃縮減為37公頃的「迴避替代方案」送環保署審查,目前仍在進行環評程序中。

不過,環保團體卻發現,中油原本的舊方案,也就是開發面積共95.4公頃方案已在日前通過內政部海岸管理審議會審查獲得許可,因此環保團體搶救大潭藻礁行動聯盟今天到行政院召開記者會宣布提起訴願。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蔡雅瀅指出,根據非都市土地開發審議作業規範,填海造地開發應保育自然資源,不得位於保護區及其外5公里範圍,但觀塘工業區緊鄰桃園觀新藻礁生態系野生動物保護區,且距離不到5公里,內政部許可海岸利用、同意其填海造陸顯然違法。

蔡雅瀅指出,在內政部的整體海岸管理計畫中,已將觀塘工業區預定地所在區位的藻礁列為潛在海岸保護標的,現在卻又許可海岸利用,明顯違反海岸管理法要求符合整體海岸管理利用計畫利用原則規定。

義務律師陳憲政則說,環評法規定,「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於環境影響說明書未經完成審查或評估書未經認可前,不得為開發行為之許可,其經許可者,無效」,中油提出最新替代方案是37公頃,內政部日前通過的許可開發面積是95.4公頃,開發範圍明顯不同,海審會卻持續用95.4公頃來作為審查基準,「內政部你到底在急什麼」。

陳憲政表示,既然內政部審查基準是錯誤的,通過的審查許可就是有問題,審查許可應屬無效或有重大瑕疵,可予以撤銷。

搶救大潭藻礁行動聯盟召集人潘忠政則提到,經濟部今年2月接受訪問時指出,第三接收站因環評卡關導致2020年大潭電廠8號機運轉時程趕不上,但可以用「調度面解決」,經濟部應該講清楚要怎麼調度、調度量有多少,不要將第三天然氣接收站放在觀塘當作賭氣式的賭注。(編輯:李亨山)107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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