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四1號機故障「移用」2號機設備 監委申請調查

▲台電表示,核四廠燃料棒運出,是依立法院今\\(107\\)年1月30日通過於109年底前全數移出核四廠燃料的決議辦理,強調將核四燃料棒運出再利用,可年省1億多元資產維護管理費。(圖/NOWnews 資料圖片)
▲台電表示,核四廠燃料棒運出,是依立法院今\\(107\\)年1月30日通過於109年底前全數移出核四廠燃料的決議辦理,強調將核四燃料棒運出再利用,可年省1億多元資產維護管理費。(圖/NOWnews 資料圖片)

記者邱明玉 / 台北報導

核四封存後,核四廠目前採取「不啟封、不運轉」,不過監委田秋堇發現核四廠 1 號機設備多達 17 項故障,因此「移用」二號機 197 項設備。田秋堇 5 日表示,為瞭解採購與驗收流程是否失當?為何驗收完成後仍有上述之瑕疵存在?她申請自動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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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秋堇指出,核四廠一號機因設備故障、磨損、設計修改、功能無法實現、光纖傳輸異常、閥桿彎曲、電纜線損壞、變壓器損壞、海水腐蝕、孔蝕滲漏、儀器受潮、量測不準、無顯示、指示不正確、無法校正、無法鎖固、校驗不合格等原因,自二號機移用多達 197 項設備,以應付安檢與測試作業。

田秋堇表示,為瞭解採購與驗收流程是否失當?為何驗收完成後仍有上述之瑕疵存在?她申請自動調查。

田秋堇說,上述損壞之設備中,計有 26 項重新辦理採購,其採購經費係由國家預算支出,抑或是由廠商賠償,事涉責任歸屬,仍有待查明。又本案何以可移用設備應付安檢?經濟部、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及台電公司有無疏於監督?是否影響核能安全?均有深入調查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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