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音/美參院通過國防授權法草案 建議美軍參加台灣軍演

▲陸軍拍板採購百輛號稱地表最強的 M1A2 戰車。(資料照/記者呂炯昌攝 \\)
▲陸軍拍板採購百輛號稱地表最強的 M1A2 戰車。(資料照/記者呂炯昌攝 \\)

記者呂炯昌/台北報導

美國聯邦參議院當地時間 18 日通過 2019 年國防授權法草案。根據日前參議院軍事委員會公布版本,美國國會建議美軍應適度參加台灣軍演,法案也對美國防部使用中國大陸通訊廠商生產的相關服務做出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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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連日辯論,美國聯邦參議院 18 日傍晚以以 85 票贊同、10 票反對表決通過 2019 年財政年度國防授權法草案。參議院通過的最後版本內容預計下週才會全文對外公開。但與台灣相關部分,與上月底參院軍委會通過的版本相同,草案在第 1243 條談及台灣。基於「台灣關係法」,美國應該大力支持台灣透過國外軍售、直接商業銷售與工業合作等方式獲得防禦性武器,特別是不對稱戰爭與水面下戰爭能力。美方也應透過確保及時審查與回應台灣的國防物品與國防服務要求,提高對台軍售的可預測性。

草案也認為美軍應該適當參與台灣軍演,像是年度漢光演習,台灣也應適當參與美國軍演,並基於台灣旅行法,促進美台高階與一般官員往來。

另一方面,草案內容也明文要求,美國國防部不應與使用華為或中興通訊生產的電信設備或服務的公司簽訂合約。

6 月 7 日眾議院公布國防授權法案之後,國防部發言人陳中吉曾表示,感謝美國國會對中華民國擔任區域和平維護者角色的重視,只要能維護中華民國國家角色、讓區域穩定,並對和平助益有所提升,相關的軍事交流都樂觀其成,他說,這也是國防部的一貫立場。

國防授權法是美國國會參眾兩院在審查國防預算時,對國防部政策的一些意見,還需送交白宮簽署才算生效,但是法案內容是否執行,取決於行政部門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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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