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空汙法上路/修法立委也有疑慮與遺憾

▲空汙法修法三讀通過,但仍有不少爭議出現,參與修法的立委,也各有疑慮與遺憾。(圖/NOWnews資料照)
▲空汙法修法三讀通過,但仍有不少爭議出現,參與修法的立委,也各有疑慮與遺憾。(圖/NOWnews資料照)

記者戴祺修/專題報導

立法院臨時會六月底三讀通過《空氣污染防制法》修正案,讓台灣空汙防制再次往前邁出一大步,獲得外界肯定,但也有不少疑慮與批評,例如加強出廠十年汽機車,加嚴排放標準,引發機車族不滿,還有人組成全國老汽機貨車自救會,15日召集數百輛汽機貨車,到環保署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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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立委蔣萬安認為,現在要全面汰換二行程機車,標準一刀切在出廠十年,做法比較粗糙,符合排放標準的汽機車,應該還是可以繼續上路,未來環保署的子法規範應該是要以通過標準為主,如果沒有通過標準應該要加強罰則。

同時,蔣萬安指出,空汙法才剛剛通過,對於二行程機車族檢驗標準應該要有緩衝期,而汰換車輛的補助也要延長,用輔導的方式引導協助機車族換車。

▲為了維護空氣品質,各地環保局稽查人員,不時實施路邊攔檢,檢測機車排氣。(圖/記者郭政隆攝影2017.7.14)

另外,蔣萬安說,目前十年汰換期限也可能影響收藏古董機車的族群,這些車平常不上路,只有車聚時才上路,或是蒸汽火車展覽上路時,因為是有特殊意義的文化財,都該有特定例外的做法。

民進黨立委吳玉琴則說,環保署站在減低空汙的立場上,從空汙基金出錢作淘汰舊車的作法,而購買新車或是電動機車,甚至是推廣電動車產業,這應該是經濟部該做的工程。

吳玉琴以數據指出,環保署補貼了 8 億多元新台幣,淘汰 28 萬多輛二行程機車,總量從 154 萬輛下降到 125 萬輛;但是環保署、經濟部等單位補貼購買電動機車,共花費 9 億多元新台幣,卻只讓民眾新增購買3萬多輛電動機車,顯然要汰換老舊車輛動力,應該是汰換費補助,而不是在補助電動機車,而如果要推廣電動車產業,那也該是經濟部的課題。

吳玉琴認為,而在淘汰舊車後,應該要有更多元的交通替代方案解決市民行的問題,更應該要針對都會、鄉村地區不同的需求來做不同規畫,不要讓民眾覺得只有換新車一個途徑。吳玉琴舉例說,都會地區大眾運輸系統發達,當民眾汰換老舊汽機車後,應該可以思考更低汙染的大眾運輸系統費用的補助,而在大眾運輸系統不發達的地方,則是可以考慮協助民眾轉買合乎規格的二手車,不要讓民眾只有買新車一種選擇。

對於骨董車的問題,吳玉琴則認為,這都有配套措施可以解決,像是事先申請上路,主管單位可以發給特定時間路程的車牌以供辨識的作法。

▲國民黨立委蔣萬安,也擔心空污費20%撥給地方使用,會有空白授權的疑慮。(資料照/記者林柏年攝)

另外,空汙費 20 %撥地方使用,也被質疑會不會成為地方政府的小金庫,無法可管?

蔣萬安說,在法案審查過程中,大家確實有些討論,見仁見智,大家希望地方政府能有更多權限與資源來防治空汙,但到目前都沒有配套措施,未來會怎麼做?用在哪些項目都不清楚,這也要依靠後續相關子法、辦法做規範,否則空白授權的結果執行面確實令人憂心。

吳玉琴說明,空汙費在前陣子已經有調漲,在整體收入上漲的情況之下,即便撥補 20 %給地方,也沒有減少中央防治空汙的力道,而目前現在空汙費使用的狀況,也多是用在汰換老舊機車與補助電動機車的費用上。但是,台灣各地方政府幅員不一,環保局處的人力配置也不同,像是台北市環保局有上千名人力,但雲林縣可能只有數十人,像是花東地區則是地廣人稀,所以在實際執行的層面上,自然會有很大落差,但法規卻只有一種標準,這問題也不只發生在空汙法,所有環保法規都面臨同樣的狀況。

吳玉琴表示,目前比較多的經費還是控制在中央,中央會按照汙染情況來做分配,地方政府的費用還有議會監督,但最終還是要看未來的執行狀況。

▲立委吳玉琴認為,固定污染源與移動污染源的抵換,可以吸引民眾汰換舊車,空污總量得以下降(圖/記者陳明安攝,2017.10.31)

另外,有關固定汙染源與移動汙染源抵換,會不會大開企業汙染方便之門?

蔣萬安認為,外界一再質疑,工廠此類固定汙染源與汽機車等移動汙染源,排放的汙染物質是不同的,甚至固定汙染源毒性更高,甚至為何是跟汽機車族做抵換,汽機車族的排放量整體而言不如固定汙染源,這是抓小放大,替工廠大開後門。

蔣萬安認為,實際的做法應該是要同步減少固定與移動汙染源,現在卻是讓財團用錢購買汙染源,環保署都說是參考美國加州的作法,但國外經驗不見得一定可以移植到國內,因為相較於美國,台灣的機車族群數量龐大;經濟部在協商時又說要給時間,讓工廠轉型,但他想問的是,工廠是什麼型態?不同型態轉型要多少時間?政府都沒有調查,所以基本上他反對抵換的做法,至少政府要先做出工廠轉型的盤點,全面了解狀況之後再做討論。

吳玉琴則認為,目前抵換只有在高屏地區會發生,這個條文其實一直都存在,從1988年開始就已經存在,只是沒有實際運作,抵換的概念也不是新概念,像是國際間流行的二氧化碳的碳排放交易就是這項概念。

吳玉琴認為,抵換的運作理論上是企業出錢,買下汽機車的排放量,而且還是企業買三,實際只能抵用一的狀況,更有誘因吸引民眾汰換舊車,而企業也得到排放量,空汙總量也下降。

吳玉琴說,現在外界質疑的是固定汙染源的排放內容物與移動汙染源不同,在同樣可抵用的部分之外,固定汙染源一定會有其他特殊化學物質的排放,但實際上其他特殊化學物質有環保署都有總量管制標準。

吳玉琴指出,必須要先踏出空汙總量管制的第一步,輔以其他化學物質的嚴格配套措施,才有辦法讓空汙總量往下降;當然現在的條文很容易被外界誤解是政府協助企業,控制移動汙染源讓企業的固定汙染源總量增加,但其實都是企業要付出成本與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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