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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要求該名女子出示證件接受查驗,過程中女子十分不願配合,並堅持有向店家付款執意離去,且口中一直不停碎念,及不斷對警方大聲咆哮,顯現出情緒激動,警方乃依法將女子帶返派出所查處,並通知其家屬到場。
北興派出所所長陳立敏表示,該81年次黃姓女子並無刑案紀錄,而於事發當日,她身上只帶了現金100元,即獨自前往該餐飲店點餐享用,總計消費了1,187元,於其用餐完畢後未至櫃檯結帳,逕自由店家2樓直接下樓走出大門離去,店家人員發現後將黃女攔阻,此時黃嫌辯稱,她用完餐後,已在餐飲店2樓櫃台結帳區使用虛擬貨幣做結帳完成才下樓離開,惟經詢問店家表示餐飲店2樓並未設有結帳處所,且當場要求黃女出示剛用餐結帳消費明細及發票,黃女均表示店員沒有給他任何消費明細與發票,而黃女亦從隨身攜帶錢包內拿出其他店家之發票,向警方表示此發票即為其剛使用虛擬貨幣結帳之發票。
警方將女子帶返派出所後,研判黃女應是精神有異,於是通知家屬到場了解,黃女母親說其女患有躁鬱方面的問題,平時均有到醫院就診治療並且由醫院開給藥物,但黃女就是不按時服用藥物,導致精神方面出現異常現象,此時經家人安撫及給予藥物服用後,黃女情緒才漸漸穩定,並向警方坦承有至該餐飲店用餐而未付款即逕自離去之實情,警方於訊問後仍將黃嫌依詐欺罪嫌移送嘉義地方檢察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