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瑜曾撞死重機騎士 「過失致死罪」判決書曝光

韓國瑜在台北接受大批媒體訪問。(圖/記者陳明安攝,2018.11.28)
韓國瑜在台北接受大批媒體訪問。(圖/記者陳明安攝,2018.11.28)

編輯中心/綜合報導

九合一大選甫落幕,國民黨高雄市長候選人韓國瑜順利當選,將民進黨執政 20 年的港都變藍天,選前一日,當時 LINE 群組曾傳出,民進黨候選人陳其邁將召開記者會,揭露韓國瑜曾撞死人的消息,但隨即遭陳其邁陣營否認。勝選當晚,韓國瑜對外坦承 14 年前確實開車撞死人,事後被依過失致死罪判處 6 個月徒刑,緩刑 2 年,「法院已給了我懲罰」。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綜合媒體報導,依判決書所載, 2004 年 1 月 3 日晚上 10 時 50 分,韓國瑜駕車載著妻子李佳芬,行經雲林縣西螺鎮新社路和興農西路口,不慎與一名雙載的黃姓重機騎士擦撞,重機倒地滑行,後座白姓男子撞擊頭部,導致他顱內出血,緊急送醫仍於 8 天後宣告不治。

案件經調查,該路段速限 50 公里,黃男騎乘的重機當時時速飆到 90 公里,且查出他沒有駕照,而鑑定結果顯示,該路口閃紅燈,應先停止禮讓幹線道車先行,韓國瑜的車未行禮讓重機,涉有過失。雲林地方法院於 2006 年 10 月,依過失致死罪判處韓國瑜 6 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緩刑 2 年。

白男家屬表示,當天全家人從嘉義到西螺參加女兒喜宴,白男與表弟騎重機續攤,沒想到表弟載白男去找友人時就發生憾事,白母透露兒子就醫期間,韓國瑜曾託妻舅致電,希望能前往探視,但被他們拒絕,後來開了 2 次協調會,韓國瑜都沒現身,僅派代表出席,最後調解不成才會上法院。

韓國瑜曾在勝選後一段訪問中表示,當年確實有發生車禍,「法院也判了韓國瑜一些懲罰,雙方也和解了」,但他強調,由於另一當事人不在現場,不宜對事件加以著墨,否則對對方是不公平的事。事實上,韓國瑜競選團隊為因應對手陣營,曾對此事做過沙盤推演,韓國瑜當時也曾被媒體詢問此事,但他僅說:「以法院判決為準」,不願多做評論。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