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惡!狼師把幼兒園當後宮 趁午睡蓋棉被猥褻4女童

▲高雄市某幼兒園發生狼師趁午睡猥褻多名小女童的案件。(示意圖 / Pixabay )
▲高雄市某幼兒園發生狼師趁午睡猥褻多名小女童的案件。(示意圖 / Pixabay )

編輯中心 / 綜合報導

母親們的椎心之痛!高雄市一名 22 歲男大生在連鎖幼兒園擔任英文老師,卻利用午睡時間蓋住棉被,對四名都只有 4 歲的小女童做出摸胸部、磨蹭下體等惡行,直到女童在家模仿,母親發現不對勁後,才調閱監視器看到令人髮指的獸行,自責淚訴:「我心都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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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指出,該名男大生從 2016 年起,在高雄某幼兒園擔任兼職的英文老師,去年 4 月至 5 月間,共有代號 A、B、D、E 等四名同為 4 歲的女童遭到男大生猥褻,時間都是在午休時間。

▲幼兒園竟成男大生的後宮。(示意圖 / Pixabay )

雖教室內有設監視器,但男大生身為老師卻為滿足私慾,多次對女童們強制猥褻,將幼兒園女童視為玩物。起訴書指出,男大生嫌犯對四名幼童做出吻臉、撫胸,在棉被下對女童擺動臀部等的惡行,甚至將臉埋入女童下體磨蹭,令人不堪的動作全被監視器拍下。

一名受害女童的母親接受《蘋果》採訪,表示帶女兒到醫院驗傷,報告寫著「下體紅腫」讓她自責又難受,原本在外怕女兒碰到壞人,天天目送女兒到學校,結果竟是將她送往地獄。女兒在家還會模仿狼師的動作,甚至描述「他要我摸他雞雞,他的雞雞濕濕的」,讓女童母親直說「我的心好痛、好痛。」

檢察官最後依《刑法》「加重強制猥褻罪」、「加重強制性交罪」、 「乘機性交猥褻罪」提起公訴,其中「加重強制性交罪」若成立,將可處 7 年以上有期徒刑,三罪中最輕的「乘機性交猥褻罪」,也可處 3 年以上、 10 年以下有期徒刑。由於男大生未具教保服務人員資格,卻實際從事教保服務,已經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 49 條規定裁處 6 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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