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致人於死 蘇貞昌:等同故意殺人應該嚴懲

▲酒駕致人於死,行政院長蘇貞昌認為,等同故意殺人,應該嚴懲。(圖/翻攝自蘇貞昌臉書, 2019.2.3)
▲酒駕致人於死,行政院長蘇貞昌認為,等同故意殺人,應該嚴懲。(圖/翻攝自蘇貞昌臉書, 2019.2.3)

記者呂炯昌 / 台北報導

國內酒駕車禍頻傳,2日又發生一名酒駕慣犯逆向高速連撞好幾台車,造成2人死亡。法務部今(3)日表示,對於酒駕致人死亡,將研擬朝向比照故意殺人的可行性修法。行政院長蘇貞也表示,「駕致人於死,等同故意殺人,應該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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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貞昌3日在臉書上表示,酒後不可開車,不但法律明定處罰,政府也一再嚴查酒駕。但就是有人明知故犯,甚至屢犯。悲劇不斷發生,讓人非常痛心。他認為,酒駕致人於死,等同故意殺人,應該嚴懲。

蘇貞昌也籲請民眾,注意週遭親朋好友,制止酒駕行為,「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一起出聲,才能避免悲劇發生。

民進黨主席卓榮泰也在臉書上發文表示,看清楚各國酒駕罰則排行榜,台灣雖算中段班,但入境帶回豬肉初罰新台幣20萬元,顯然跟一般酒駕初罰1.5萬到9萬元,不成比例,應即修法。

卓榮泰指出,再犯酒駕者無論肇事與否,都應該吊照,禁絕再開車,才可能保障無辜生命。若酒測值超出一般程度,他贊成法務部及民進黨立委林俊憲所擬視同具有殺人之不確定故意修法,期能遏阻酒駕情事。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您 酒後不開車,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酒後不可開車,不但法律明定處罰,政府也一再嚴查酒駕。但就是有人明知故犯,甚至屢犯。悲劇不斷發生,讓人非常痛心。我認為,酒駕致人於死,等同故意殺人,應該嚴懲。我也要籲請民眾,注意週遭親朋好友,制止酒駕行為,「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一起出聲,才能避免悲劇發生。

蘇貞昌發佈於 2019年2月2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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