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女招手賣春 老翁路過忍不住遭查獲還怪警方不接地氣

▲嘉義縣警察局朴子分局在朴子市旅社查獲賣春事件。(圖/嘉義縣警察局朴子分局提供)
▲嘉義縣警察局朴子分局在朴子市旅社查獲賣春事件。(圖/嘉義縣警察局朴子分局提供)

記者 陳鐘聲/嘉義報導

80歲太保市徐姓老翁,日前騎乘電動機車到嘉義縣的朴子市街上要買東西,剛好路過老舊旅社,門口有熟女向他揮手示好,老翁一時失去理智,停車就隨熟女進入旅社,準備來「全套」的色情交易,不巧朴子分局員警一早就上勤執行「安居」專案,老翁與熟女事情還没開始就被捉,還被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老翁生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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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警局表示,已有60年歷史的老旅社,近來因經營不易,只有在配天宮媽祖生日前後才有客人登記住宿,所以改變經營方式,將旅社房間承租給其他需要的人使用,房客從事任何用途,就不得而知,也不知道他們承租房間是用來從事性交易場所使用。

朴子分局朴子派出所長黃怡文執行「安居」專案,一早就率隊前往旅社查察,當場在房間查獲80歲的老翁,正要與51歲的熟女從事性交易服務,屋內還有二名黃姓(62歲)、林(55歲)女子等待生意上門。

80歲老翁向警方表示,他騎電動機車前來朴子購物,剛好路口該旅社,發現有小姐向他揮手示好,剛好興致一來,才會在三熟女間挑選一名,從事俗稱「全套」服務,剛進房間不久,警方就前來敲門,讓他感到非常錯愕。

老翁生77的說,還在前置作業你們就跑進來,這麼不接「地氣」。

被查獲的吳姓熟女指出,他們姊妹淘向該旅社共同承租房間使用,並從事全套(700元)或半套(500元)服務,如果客人需要的話,她們就會將客人帶至房間從事色情交易。

朴子分局表示,對於意圖敗壞社會善良風俗的不法人士,警方會繩之以法,並會落實查訪管區內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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