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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業遂回應表示, 2017 年大陸全國人大常委會所通過的《國家情報法》,是為了維護中國的國家安全和利益,不是為了侵害他國的安全利益。以立法形式維護國家安全是國際通行的做法,包括美歐在內的各國均有類似的法律或規定。在這部法律的立法過程中,中國也借鑒了有關國家的實踐。
張業遂說,中國一貫鼓勵和宣導企業在海外經營中嚴格遵守當地的法律法規,從來沒有、也不會要求中國企業從事違反當地法律法規的活動。美國政府的一些官員拿《國家情報法》說事,渲染特定中國企業產品存在所謂安全風險,是以政治手段干預經濟行為,違反世貿組織規則,干擾公平競爭的國際市場秩序,是典型的雙重標準,既不公正、也不道德。
張業遂最後呼籲有關國家恪守公平競爭的市場原則,為中國企業投資經營提供公正、非歧視的營商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