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童致死無法判死刑?法務部長認定「沒有故意殺人」

行政院會21日通過同婚專法,稱同婚者 為第二關係,法務部長蔡清祥表示,草案明定18歲同性得結婚。(圖/記者葉政勲攝,2019,02,21)
行政院會21日通過同婚專法,稱同婚者 為第二關係,法務部長蔡清祥表示,草案明定18歲同性得結婚。(圖/記者葉政勲攝,2019,02,21)

編輯中心 / 綜合報導

台灣近年虐童事件頻傳,家暴影片曝光都讓民眾人神共憤,甚至傳出虐童致死的案件,讓人民激憤希望提高刑責。昨(6)日立委在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案修法,有立委主張虐童致死應納入處死刑,不過法務部長蔡清祥則認為虐童致死「非殺人故意」。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根據《 ETtoday 》報導,立委林奕華指出民眾期待能對於家暴、虐童者,除了法務部提出的最高無期徒刑不得假釋外,在提案中希望能加入死刑。不過法務部長蔡清祥則認為已加重刑度,目前維持行政院跟司法院共同提出的提案,至於還要不要再加重,需要審慎考量。

▲台灣近期虐童案頻傳。(示意圖,非相關當事人。翻攝 Unsplash ) ▲台灣近期虐童案頻傳。(示意圖,非相關當事人。翻攝 Unsplash )

立委林奕華則質疑,「虐童致死為何無法比照殺人罪論處?」且酒駕再犯都能比照故意殺人,虐童者也很有可能再犯,最高刑期卻只有無期徒刑,認為無法嚇阻家暴虐童者。

蔡清祥則認為,虐童致死「沒殺人故意」,若一開始就有殺人故意,本來就可用殺人罪論處,最高判死刑。

而立委林奕華則質疑要證明是故意殺人,才能比照殺人罪處以死刑,並不符合比例原則。

蔡清祥數度強調,兒童凌虐致死沒有殺人故意,「故意只有凌虐,沒有故意殺人」,他只是虐童的行為後來加重(指不小心害死)。林奕華最後喊話,還是希望刑度到死刑。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