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為向美國聯邦法院提告 控「銷售限制條款」違憲

▲華為7日早上在深圳總部舉行外媒記者會,指控美國2019年《國防授權法》第889條款的合憲性,請求法院判定這一針對華為的「銷售限制條款」違憲。 (圖 / 翻攝自網路)
▲華為7日早上在深圳總部舉行外媒記者會,指控美國2019年《國防授權法》第889條款的合憲性,請求法院判定這一針對華為的「銷售限制條款」違憲。 (圖 / 翻攝自網路)

大陸中心 / 綜合報導

華為今天 ( 7日 ) 早上 10 點在深圳總部舉行外媒記者會,輪值董事長郭平宣佈,華為已向美國聯邦法院提起訴訟,指控美國 2019 年《國防授權法》第 889 條款的合憲性,請求法院判定這一針對華為的「銷售限制條款」違憲,並判令永久禁止該限制條款的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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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日上午 10 時,華為舉行外媒記者會, CNBC 、美聯社、路透社、彭博社、 BBC 等媒體受邀參加。華為輪值董事長郭平表示,「透過高額投資,華為成為全球 5G 領導者。鑒於美國從未提供任何證據證明其安全指控,我們懷疑它不讓其他國家使用華為產品的動機到底是什麼:是不是擔心其他國家會使用先進的 5G 技術趕超美國?」

郭平提到,美國國會通過立法懲罰華為,且從未展示支持這些「限制條款」的證據,因此,華為不得不決定通過法律行動予以回應。郭平表示,「該限制條款違背了美國憲法,妨礙華為參與公平競爭,最終傷害的是美國消費者。我們希望法院能做出有益於美國消費者的正確決定。」

華為公司決定在德克薩斯州的聯邦地區法院提起訴訟。根據起訴書,《國防授權法》第 889 條,在沒有經過任何行政或司法程序的情況下,禁止所有美國政府機構從華為購買設備和服務,還禁止美國政府機構與華為的客戶簽署合同或向其提供資助和貸款,這違背了美國憲法中剝奪公權法案條款、正當法律程序條款;同時,國會不僅立法,還試圖執法和裁決有無違法行為,違背了美國憲法中規定的三權分立原則。

華為首席法務官宋柳平表示,第 889 條是建立在眾多錯誤、未經證實和未經驗證的基礎上。法案裡的諸多假設是不符合事實的,華為並不為中國政府所有,也不受其控制。此外,華為擁有良好的安全記錄和機制,迄今為止,美國沒有提供任何有關安全問題的證據。

輪值董事長郭平指出,只有撤銷這條法律,華為才有機會向廣大美國客戶提供先進的技術,建設最先進的 5G 網路。華為也願意採取措施消除美國政府的安全擔憂。取消該限制法案,可以讓美國政府與華為一起解決真正的網路安全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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