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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平提到,美國國會通過立法懲罰華為,且從未展示支持這些「限制條款」的證據,因此,華為不得不決定通過法律行動予以回應。郭平表示,「該限制條款違背了美國憲法,妨礙華為參與公平競爭,最終傷害的是美國消費者。我們希望法院能做出有益於美國消費者的正確決定。」
華為公司決定在德克薩斯州的聯邦地區法院提起訴訟。根據起訴書,《國防授權法》第 889 條,在沒有經過任何行政或司法程序的情況下,禁止所有美國政府機構從華為購買設備和服務,還禁止美國政府機構與華為的客戶簽署合同或向其提供資助和貸款,這違背了美國憲法中剝奪公權法案條款、正當法律程序條款;同時,國會不僅立法,還試圖執法和裁決有無違法行為,違背了美國憲法中規定的三權分立原則。
華為首席法務官宋柳平表示,第 889 條是建立在眾多錯誤、未經證實和未經驗證的基礎上。法案裡的諸多假設是不符合事實的,華為並不為中國政府所有,也不受其控制。此外,華為擁有良好的安全記錄和機制,迄今為止,美國沒有提供任何有關安全問題的證據。
輪值董事長郭平指出,只有撤銷這條法律,華為才有機會向廣大美國客戶提供先進的技術,建設最先進的 5G 網路。華為也願意採取措施消除美國政府的安全擔憂。取消該限制法案,可以讓美國政府與華為一起解決真正的網路安全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