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悠瑪翻車事故醫療費達705萬 健保署限台鐵1個月內償還

▲「司機有廣播故障!」普悠瑪乘客作證:「他是唯一道歉的人。」(圖/翻攝自臉書)
▲「司機有廣播故障!」普悠瑪乘客作證:「他是唯一道歉的人。」(圖/翻攝自臉書)

記者汪瑋琪/台北報導

台鐵普悠瑪2018年10月21日於宜蘭新馬車站發生翻車事故,造成18人罹難、200多人受傷,相關醫療費用達705萬元,均由全民健保埋單。健保署今(8)日召開全民健康保險會,表示本月4日已正式發函向台鐵求償,要求台鐵於30天內償還,否則將啟動法律程序追繳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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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署副署長蔡淑鈴表示,台鐵普悠瑪翻車事故屬重大交通事故,依照「全民健康保險執行公共安全事故與重大交通事故公害及食品中毒事件代位求償辦法」,事故起30天內的醫療費用,可行使代位求償,而依據健保法規定,求償對象為保險人,不足額可向第3人,也就是肇事者(台鐵)請求。

蔡淑鈴說,台鐵當時投保明台產物保險公司,不過明台認為該起事故不在理賠範圍,因此健保署轉向台鐵求償。若未準時交還,將啟動法律程序,提起訴訟追繳705萬元的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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