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達技術學院積欠教師退休金 教育部:聲請解散董事會

高教工會於今(19)日召開記者會表示,永達技術學院退場五年,董事會繼續坐擁十多億校產遲遲未解散,更於去年十二月開始積欠教職員退休金。(圖/記者許維寧攝)
高教工會於今(19)日召開記者會表示,永達技術學院退場五年,董事會繼續坐擁十多億校產遲遲未解散,更於去年十二月開始積欠教職員退休金。(圖/記者許維寧攝)

記者許維寧 / 台北報導

永達技術學院於103年時申請停辦,今(19)日則遭高教工會踢爆從去年十二月起便積欠教職員退休金,更質疑董事會多年來漠視法令與教育部命令,為何教育部不解散該校董事會。稍早教育部則回應,已徵詢私立學校諮詢會意見,正在向屏東地方法院聲請解散董事會,以此維護校產公共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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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教工會今(19)日協同前永達技術學院教師出面踢爆,表示永達退場後許多教職員被迫退休,學校卻於去年12月開始積欠一百多位教師公保養老給付,但財務報表中卻指出,永達於停辦後將游泳池委外經營,委外單位未依約定付款永達卻還出面代墊,遭高教工會質疑數年來把錢花在無意義的地方,卻積欠老師微薄退休金。

教育部專門委員柯今尉回覆,私立學校被保險人超額年金由學校和政府機關各半支付,學校去年十二月和今年一月並未發放給教師,至今兩個月共積欠約54萬元,已經於二月發文給永達要求依法發放,且必須加發逾期利息。

教育部也指出,永達有多次借款影響到學校財務,日前校方擬以借貸方式支付超額年金但教育部未核准,在於依照學校法人捐助章程第九條規定,董事會負有經費籌措及運用職權,故學校不應以教育部不同意借款為由,延遲發放超額年金。

柯今尉表示,學校法人違反「私立學校法第49條同意學校法人處分不動產之附帶條件」與「借款前未報部核定即先予借款」等情事,評估董事會已經沒辦法維持法人正常運作,日前已經徵詢私校諮詢會意見,正在與屏東地方法院聲請解散董事會,但法院審核流程耗時多久,目前尚不能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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