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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沈智慧也提案推動酒精鎖,且優先從酒駕者開始做起,「台灣民眾認為酒精鎖比較昂貴,一經酒駕得必須要裝置的立法」。
立委葉宜津則指出,現行酒測0.15到0.25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罰鍰,0.25以上以刑法處理,但道交條例罰鍰,卻比刑法還重的盲點,「0.15到0.25的空窗,出現道交 0.22罰八萬塊,到了0.25可能是緩刑五萬塊,我們應該對酒駕容忍度0.25太高了,我們建議改成0.15以刑法處理」。
立委許毓仁指出,許多人自知酒駕後,為了不留下紀錄寧可拒測付錢了事,甚至寧可衝撞稽查處,危害執法警員及無辜民眾,對拒測民眾處以雙倍罰鍰、吊銷駕照且終身不得考領。
立委陳歐珀則表示,目前提案的沒入條款,可能處罰到租賃車業者,酒駕處罰應針對行為人,「車輛的部分扣車,不管是自屬、租賃、借用,都有問題,連坐有不適當,應該審慎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