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回應協商過程與內容了 將與空服工會再次展開協商

▲長榮航空表示,今(9)日與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因工時、薪資福利、管理事項改善等12項訴求進行勞資爭議調解。
▲長榮航空表示,今(9)日與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因工時、薪資福利、管理事項改善等12項訴求進行勞資爭議調解。

生活中心 / 台北報導

長榮航空在稍早表示,今(9)日與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簡稱桃空職工)因工時、薪資福利、管理事項改善等12項訴求進行勞資爭議調解,其中有6項與薪資福利相關,5項與公司管理權相關,1項為違約罰則,雖然長榮航空於此次調解會中,已具體針對改善桃空職工認為較辛勞航班、提高日支費(外站津貼)、調整懲戒申覆制度、增加勞工董事等議題,準備多項對案與桃空職工進行討論,但雙方經過四個多小時的協調仍未達成共識,因此將會由桃園市勞動局於4月17日進行第三次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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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榮航空表示,長榮航空空服員派遣均符合民用航空法、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AOR)、勞動基準法等相關規範,每月平均飛時為75小時,每月平均工時(包含飛時、外站休時、公司待命、上課受訓等時數均計入)則為120小時,遠低於每30天不得超過230小時的法規上限,然而部分區域航線的航班,偶因突發事件如天候、軍演、機場流量管制、機械故障…等因素超時,但占比僅所有航班一年總飛航班次的0.1%~0.3%,機率極低。

長榮航空提到,即便如此仍然積極思考如何杜絕單一航班超時的發生,因此針對幾條較易遇到突發事件的航班,視其個別狀況予以優化派遣,超時次數已經逐年降低。

▲長榮航空對於超時的議題回應如上表。(圖/長榮航空提供)

針對桃空職工認為較為辛勞的桃園-金邊航班部分,長榮航空表示,今年3月已開始試行改採「專飛方式」派遣,即空服員連續一個月只飛桃園-金邊航線,此方案為一個月內只要上班10天,其餘20天可以休假,或可以再自行申請搭配歐、美長程航班、區域過夜班。

長榮表示,除上述優化派遣,在今日調解會上,長榮還釋出下列兩點善意:

1.儘管台灣各航桃園-東京航班皆採當日來回派遣模式,長榮航空仍願意傾聽工會意見,針對桃園-東京BR198航班,於今年7月比照金邊改採自願報名月休20日的專飛方案,並且同意於2019年冬季班表試行BR198航班安排於外站住宿。

2.桃園-瀋陽航線在冬季班表也將會改採派遣兩組空服員輪流值勤的優化方案。

針對桃空職工提出比照華航日支費每小時5美金訴求,長榮航空則是再次強調,兩家公司日支費計算原則、外站飯店及外站停留時間皆不同,且相較於業界提供給空服員停留外站的餐費、雜費,已優於一般國際行情,換算下來空服員平均每頓餐費約NT$1,600~2,000,每月平均支領超過NT$20,000,是否不敷使用可受公評。

 

在整體薪酬待遇上議題上,長榮表示近五年連續平均每年調薪2,000元/月,2019年調薪3,000~4,000/月,並且連續四年發放4個月的年終獎金以及員工紅利,單就過去幾年每年的薪資調整幅度,已明顯超過同業水準,且在班型派遣上,長榮航空歐美航線至少4天班起跳,提供組員有餘裕的休息時間,若將整體年收入折算為日支費後,長榮航空與華航空服員差距不大。

長榮航空最後表示;飛安、服務、永續經營是公司的核心價值與目標,對於照顧員工提升勞動條件,必需循序漸進,並權衡員工、投資大眾、旅客的利益下綜合考量,未來長榮航空還是會持續以最大的誠意及開放的態度與複數工會溝通協商,創造勞資雙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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