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她二問李進勇:當年如果沒有這件事,還會辭法官嗎?沈智慧說,偽造文書案發生在民國74年1月底、2月初,李辭去法官74年4月,日期這樣接近,請他回答,因為當年法官薪水比一般公務員高出太多,「偽造文書案和辭法官」有關聯嗎?
沈智慧三問李進勇:「具偽造之形式」,沒有偽造文書嗎?法院78年的判決書給了李進勇「無罪」,但判決書特別解釋本案被告李進永等人行為「具偽造之形式」,「無罪的原因」是「未生實質損害」,但是請教法律專家和社會大眾,「具偽造之形式」難道不就是「偽造文書之完成」嗎?
沈智慧四問李進勇:如此劣蹟斑斑,誠信破產,還想出任中選會主委嗎?請李進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