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為回應房價高漲引發的民怨與社會期待,財政部在103年修正公布房屋稅稅率範圍,針對非自住房屋及持有多戶房屋者訂定差別稅率、提高持有成本,以避免產生囤房現象,要求各縣市政府調整30年來未修正之房屋標準單價,縮小致房屋評定現值與市價偏離的情形,並在105年再推動「房地合一」,壓縮不動產市場交易的炒作與套利空間。
而一連串的不動產稅制改革,預期改善高房價與貧富不均現象,也能同時改善捉襟見肘的地方財政,但增加的房屋稅收卻成為107年底縣市長選舉交鋒的焦點,部分輿論及社會人士認為稅制修正後稅賦過重,即便選後仍餘波盪漾,財政部希望透過稅源資料,了解近年房屋稅收概況,說明稅收增加原因,並簡要分析稅制修正後持有變化及修正前後的稅額分布情形。
不過,由於103年財政部修正《房屋稅條例》,當年民眾可能調整持有情況,緊接著各縣市亦接續修正近30年未調整的房屋標準單價,加上近年仍有部分縣市持續調整,因此財政部擷取102年稅制調整前與107年資料交叉比較,以觀察房屋稅負擔情形變化。
財政部統計,全國應稅戶數由102年783萬戶增至107年831萬戶,增加48萬戶,其中稅額4千元以下者,增4.1萬戶(增幅1%),雙北地區、高雄市共減少約3萬戶,主要為放寬評定現值免徵門檻所致。
倒是全國稅額萬元以上增32.3萬戶,成長了41.6%,其中房屋稅萬元以上者以新北市增加7.3萬戶最多、其次為台南市5.3萬戶、桃園市4.3萬戶,增幅則以台南市最大95.2%,即便增幅最高,107年台南市稅額萬元以上者10萬8145 戶,仍次於桃園市10萬8766戶,戶數為六都之末。
若再從整體稅額級距比重來看,107年全國房屋稅額4千元以下戶數占應稅戶數5成2,雖然較102年下滑2.7個百分點,但財政部也表示,顯示全國逾半民眾並未受稅制調整影響而大幅增加負擔。倒是稅額萬元以上者則增3.4個百分點至13.3%,主要對象應為坪數較大、地段較好或屋齡較輕折舊率低的豪宅。
此外,就六都觀察,雙北地區因平均屋齡較高、折舊率高,且大部分房屋適用舊房屋標準單價,致稅額4千元以下者在稅制調整後仍占5成以上;萬元以上者107年六都占比皆逾1成,台北市近2成,升幅則以台南市增加7.8個百分點最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