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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淑惠今日於市政總質詢時,以台中市的U-Bike為例,台中有7110台U-Bike,台中市府每年編列約1億3500萬元的營運管理維護費(含前30分鐘免費騎乘)給廠商;反觀台南市府只管理1604台T-Bike,一年營收約500萬,卻每年補助營運管理公司4300多萬,T-Bike每年虧損3800萬。
蔡淑惠指出,南市府卻一再辯稱台中U-Bike建置費較貴,經試算後台中市府補助U-Bik每台1萬9000元,而台南市交通局不僅需負擔建置費,每年更補助每台T-Bike2萬7100多元,何者較貴?交通局根本不需強辯;此外,雖公共運輸不是以營利為目的,但也不能將錯誤政策造成的虧損合理化。
交通局表示,台南市公共自行車T-Bike自105年建置營運,目前已設62處站點、1604輛自行車,總經費(含建置、營運,不含智慧T-Bike系統)約1億3000萬元,至今年4月底累積租借次數已達193.5萬人次;經分析T-Bike在建置與營運上的效益不亞於U-Bike系統,今年將再增設30站,將服務範圍擴大至溪北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