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婚可借腹、借精生子?國健署:沒針對同志進行討論

▲立院審理同婚專法,場外來了許多同志團體聲援,聽到法案正式三讀通過時,興奮地大喊。(圖/記者葉政勳攝 , 2019.05.17)
▲立院審理同婚專法,場外來了許多同志團體聲援,聽到法案正式三讀通過時,興奮地大喊。(圖/記者葉政勳攝 , 2019.05.17)

記者汪瑋琪/台北報導

同婚專法於今日在立法院進入三讀程序,同志確定可在5月24日登記結婚!不過早在2年前大法官同性婚姻釋憲案時,明知「夫妻」定義恐將改變,將影響代孕立法內容,但國健署今(17)日受訪時卻表示,過去都沒有針對人工生殖法及代理孕母立法將同志納入討論,後續將會邀請專家學者、團體尋求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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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婚合法的過程中,備受關注的不外乎是同性間無法生育的問題,因此如何規範女同志借精生子、男同志找代理孕母,早已成為各方關注的焦點。今日通過同婚專法明定同志伴侶可登記結婚,但同法第二十四條卻規定,現行人工生殖法不在適用或準用範圍內。

國健署婦幼健康組簡任技正陳麗娟表示,今日通過的同婚專法第24條中,明定「民法以外之其他法規關於夫妻、配偶、結婚或婚姻之規定,及配偶或夫妻關係所生之規定,於第二條關係準用之。但本法或其他法規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也因此排除人工生殖法,不在適用的討論範圍內。

2017年國內人工生殖法案就曾掀起一陣討論,大法官同性婚姻釋憲案恐改變「夫妻」定義,將影響代孕立法內容,當時國健署有計劃在一、兩個月內邀請專家討論。

但陳麗娟坦言,過去都沒有針對人工生殖法及代理孕母立法將同志納入討論,且人工生殖法相當複雜,就連施行法在共識上都有困難,何況是專法部分,因此還要依照台灣民情、社會期待、夫妻發展等,搜集各界意見,召集專家討論做綜合評估。

王英偉受訪時表示,人工生殖法立法立意不是為了同志婚姻關係,同志是否適用需再研議,由於近日將前往瑞士日內瓦參加WHA,他承諾從WHA回來後會了解專法內容,邀請專家學者開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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