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廣場》孫榮富/兩岸條例修法沒有顛倒和平主流民意?

▲本會期最後一天,立法院針對「兩岸和平協議」修法三讀「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資料照/記者陳明安攝)
▲本會期最後一天,立法院針對「兩岸和平協議」修法三讀「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資料照/記者陳明安攝)

文 / 孫榮富

孫榮富/資深國會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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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和平是台灣多數的主流民意也是人民的權利,和平協議是落實主流民意與權利的必要作法。然而,就在本會期的最後一天,立法院竟針對「兩岸和平協議」修法三讀「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明定兩岸協商簽署政治協議,應經國會「雙審議」並經「全國性公投」才能簽署換文公布生效。

試問:這樣的立法,在法位階上豈不荒謬?這樣的立法,談判協商上豈不是自露底牌?這樣的立法,在政治上豈不是民進黨違背主流民意的虛弱表現?

首先,「兩岸和平協議」涉及主權及領土,本身就是屬於一個憲法性位階文件,豈能以「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法律位階來規範憲法位階,這豈不是非常荒謬?

其次,談判或是協商本來就是一個談判或協商的雙方彼此互探各自的底牌或底限的策略性過程,那裡會在談判或協商之前,就規定必須將談判或是協商的方案予以公開化?將之透明化?

試問:這樣針對兩岸和平協議在政治協商修法上,不就是兩岸「不和平」協議的修法嗎?

第三,就目前的社會氛圍來看,大部分的民調數據,多數都不看好執政黨能夠選贏連任,現在看似強勢三讀通過立法,不就正好說明:執政的民進黨擔心二○二○換黨執政就開啟兩岸和平協議協商,而預先在立法上做出的門檻與障礙?試問:這不是執政黨的虛弱表現?什麼樣才是虛弱表現?

試問:一個玩法違憲的政黨;一個阻擋並破壞兩岸和平關係發展的政黨;一個濫用權力又政治虛胖的政黨,難道,還值得人民繼續支持嗎?

立法院是我最高民意機關,兩岸和平是台灣的主流民意,執政的民進黨所主導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法,沒有故意顛倒和平主流民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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