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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指出,涉及此案的台灣人是因中國向國際刑警組織申請發布紅色通報,而於2016年12月間遭西國警方逮捕。對於西班牙法院先前針對全數涉案台人做出同意引渡中國的判決,以及西國政府忽略聯合國人權高級專員辦公室於2018年5月發布新聞,呼籲西國立即停止將台人引渡中國等因素,執意做出引渡中國的決定,外交部表達「強烈遺憾」。
外交部指出,事發至今,外交部立即要求駐西班牙代表處協助涉案台人聘請律師以保障權益,駐處並多次派員探視、提供必要協助;我國已向西班牙提出司法互助請求,多次促請西國儘速提供協助,以利台灣司法機關偵處。
外交部強調,駐西班牙代表處仍將提供涉案台人與家屬相關協助,也再次呼籲西班牙政府秉持人道精神與人權原則,並基於共同打擊跨國犯罪,與台灣合作,以妥善處理這類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