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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中華職棒大聯盟仲裁委員會公告全文:
中華職業棒球大聯盟仲裁委員會
仲裁判斷主文公告
案 號 108年度中職仲字第2號
聲 請 人 陳子豪(即反請求相對人)
相 對 人 兄弟育樂股份有限公司(即反請求聲請人)
案 由 薪資仲裁
主 文
一、相對人應自民國108年1月1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按月給付薪資新台幣30萬元整予聲請人。
二、反請求聲請人之反請求駁回。公告日期 中華民國108年6月14日